稿件搜索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30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薛俊东、黄蔚、郭志明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分别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郭志明、俞朝辉、龙伟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各方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非关联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有效期12个月;2025年12月29日,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延续性、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其他内容与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延续性、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2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931,482.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894,799.35元,不涉及弥补亏损的情况,按规定提取9,851,491.67元法定盈余公积金至注册资本的50%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53,397.56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13,207,563.60元,本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0,974,268.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1,389,141.6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51,389,141.64元。

  (三)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2,075,63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465,600股,剔除后以129,610,036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590,084.61元。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590,084.61元;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97,430,747.21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63%。

  (五)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3,005,211.81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相关金融资产等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末及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107.91万元、3,296.07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8%、0.38%,均低于50%。

  2、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1)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目前处于总体稳定发展、局部竞争激烈的发展状态,公司需加强研发投入巩固公司的技术护城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为推动在手订单的投产和爬坡,应对汽车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季节性波动因素,公司需配套铺底资金,提升抵御风险能力。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66.85%,对外投资金额较大。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2025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97,430,747.21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63%。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且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统筹好短期收益与长期战略、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组织规模与业务体量等之间的关系,同时通过提升治理水平、强化管理效能等务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支撑公司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以更完善透明的治理水平和更健康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9,610,03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拥有高度研发能力、掌握先进生产制造技术的企业,拥有多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主要从事智能座舱部件和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

  依托全球化布局,公司在研发创新、精益制造及全生命周期服务等方面积累了深厚的跨国运营经验。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凭借卓越的技术底蕴与制造实力,公司不仅与梅赛德斯、宝马、奥迪等欧洲豪华品牌保持着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更深度赋能江淮、赛力斯、上汽、吉利以及小鹏、理想、蔚来等中国造车新势力与传统汽车龙头,形成了中西合璧的多元化客户矩阵。

  公司的智能座舱业务主要包括空气管理系统和豪华智能饰件两大领域,为高端汽车内饰提供智能解决方案,与全球主流汽车品牌有超过20年项目合作经验。其中空气管理系统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豪华智能饰件拥有全行业顶级的制造工艺。同时,公司也是国内外知名的汽车主机厂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智能充电桩和车内充配电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9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0,840,662.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修订稿。《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2月30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均胜电子的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电子”)及其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778.00万元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接受和提供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去年同类关联交易审批金额为人民币20,15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16,279.57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郭志明、俞朝辉、龙伟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艾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菲科技”)进行。

  2、根据公司2025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及其后续进展等相关公告,公司出售原子公司香山电子100%股权后,香山电子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艾菲科技向香山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形成关联交易。该租赁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为3,138万元(含税金额为3,420万元),每年租金为628万元(含税金额为684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以下关联方发生了总金额为人民币16,243.69万元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房屋出租和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通过均胜群英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

  2、宁波均悦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底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

  公司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客观真实,遵循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据市场定价的原则,程序完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均胜群英于2019年11月向均胜电子购买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75%股权的剩余应付股权收购款转为借款,经双方商议借款年利率定为4.35%。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应付股权收购款转为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286.24万元,全年支付利息为50.6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 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电子控股子公司主要如下:

  

  (二)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集团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要如下:

  

  (三) 香山电子及其子公司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香山电子控股子公司主要如下:

  

  (四)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香山电子及其子公司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能履行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类别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业务等。

  2、交易的内容主要为:汽车功能件配件、饰件、电子类产品、材料、工装设备、新能源零部件、储能设备、技术开发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等以及房屋租赁交易、物业管理等。

  3、交易的具体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双方实际需求及具体协商的结果为准。

  4、具体每笔关联交易应由双方按照商业惯例达成书面一致或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交易定价

  1、由于所销售产品没有明确国家指导价,因此,双方同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作为关联交易之定价依据;

  2、双方应制定并遵循严格的采购流程

  对于一般采购业务,双方应根据客户或内部需求,从设备产能、生产计划、原料成本、交付时限等方面进行评估,在合格供方名录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公平的询价、报价、比价的流程,最后确定布点的供应商,并根据采购控制程序实施采购,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

  3、部分产品按客户指定价格采购

  对于汽车主机厂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业务,客户在指定采购时,配件价格亦由汽车主机厂确定,按照双方谈定的价格实施采购,符合汽车零部件的行业特点。

  4、物业服务及房屋租赁交易

  出租方或提供服务方应遵循当地物价部门或所属园区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收费,并提供及时完善的统一服务标准。

  (三)结算

  所有的关联交易之具体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予以具体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各方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非关联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5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提案6.00、10.00、1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提案7.00、10.00、11.00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4月16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3802

  传真:0574-87911248

  邮箱:IRD@joysonquin.com

  联系人:龙伟胜、潘立页

  (五)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0”,投票简称为“香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