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三)薪酬结构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往年度薪酬及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年度绩效薪酬和月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目标完成情况预发,年度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2、薪酬标准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年度薪酬标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确定2026年预算薪酬总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绩效考核机制
每年年终,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四、其他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任、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专项奖惩: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贯彻“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合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现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
(一)专注主业,推动“三大战略”
公司坚定落实“大市场战略”“深度运营战略”“业态及模式创新战略”,持续深化精益管理、成本控制、数字化营销,2025年,公司产品结构更加丰富、业务模式更加多元、商企链接更加深入、策展式商业初见成效,在市场深度调整、行业供需矛盾突出、企业普遍承压的背景下,保持了公司经营的基本稳定。
公司将继续围绕“让人们的生活空间更美好”这一企业使命,持续深化 “三大战略”,通过产业聚合与业态创新,不断巩固和壮大“家需求、家消费”产业和公司的市场地位,健全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2025年内,公司依据最新的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完成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20余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同时取消监事会设置,重新明确并调整审计委员会职责边界,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2025年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的要求,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充分披露公司各项信息。同时,在严守合规底线的基础上,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路演与反路演等各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充分地实现了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在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的同时及时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诚信、开放、包容的资本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在保持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更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服务投资者决策,持续全方位、多角度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好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循环,做好公司的“价值传播”工作。
(四)积极回报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秉持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投资者回报置于关键位置,通过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方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传递公司长期发展信心。2025年内,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4元(含税),共计派发超过7.78亿元,自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含其他方式)超过50亿元。
公司将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精准统筹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在稳健经营、做优做强的基础上,持续向投资者分享发展成果。
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专项评估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对实施方案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经董事会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专注主业,积极应对市场深度调整,坚持推动“大市场战略”“深度运营战略”“业态及模式创新战略”,保持公司经营的基本稳定;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着力优化信息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增进互信,有效传递公司价值;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通过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方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化“质量回报双提升”各项举措,继续以稳健经营不断夯实公司健康发展基础,以高质量发展筑牢公司价值根基,以务实的回报举措回馈股东信任,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推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3月30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带来的财务数据变动系会计核算方法调整带来的阶段性账面影响,不反映公司实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的变化。
2、请投资者理性看待短期财务波动,并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同意对联营企业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按权益法计量,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经基金”)等相关方于2019年12月共同投资设立川经基金,并通过该基金间接投资宏明电子。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刘兵先生出资0.5亿元,双方合计出资2.5亿元,占川经基金实缴金额的75.48%。
基于《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判断对川经基金能够实施控制,川经基金又对宏明电子具有重大影响。据此,公司将间接持有的宏明电子相关股权,按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相应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基于以下原因拟改变对宏明电子的核算方式,后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26年3月25日,宏明电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已决议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依法依规在满足处置条件的前提下适时处置通过川经基金所持有的宏明电子股份。
2、公司通过出资川经基金并间接持有宏明电子股权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来源主要为处置股权所得。
(二)变更日期
自2026年3月30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间接持有宏明电子的股份按照权益法计量,且列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间接持有宏明电子的股份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列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按照改变核算方式之日公司所持有宏明电子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该时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经公司初步测算,该会计处理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的影响如下: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少5.0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2.36亿元;合并利润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3.21亿元。
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核算方式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联营企业宏明电子股权的业务模式主要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公司已决定后期将依法依规在满足处置条件的前提下适时处置所持有的宏明电子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宏明电子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列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是合理的,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对宏明电子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6-01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4月22日15: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1.00-5.00为普通表决事项需逐项表决,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6.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
邮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谢海霞、郑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8”,投票简称为“富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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