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洲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纯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且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洲电子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考核>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情况请查阅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 董事长张纯银先生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副董事长由鑫堂先生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董事姚巧红女士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独立董事胡涛先生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独立董事赵诚先生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离任董事林锋先生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离任董事长刘用腾先生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离任董事张磊先生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离任独立董事李麟先生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离任独立董事官荣显先生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各位现任董事均对本人薪酬考核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考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情况请查阅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由鑫堂先生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由鑫堂对本人薪酬回避表决。
2.副总经理何小毛先生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财务总监孙贺女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董事会秘书刘道榆先生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胡涛先生、赵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十三、《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
董事长(全职)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年终将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发放。
(2)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薪酬采用年薪制, 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将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发放。
(3)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4)外部董事采用津贴制
外部董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外部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5)内部董事
除董事长以外的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报酬。
2、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三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将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2、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议案十六、《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或控股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其他机构或个人等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在审批有效期间及最高融资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拟用公司的房地产或控股公司的相关资产等为上述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申请融资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表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八、《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九、《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90,161,541.7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590,161,541.72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52,439,69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4-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主要原因为随着互联网数字信息化发展,市场竞争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原有主要的有线电视业务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公司2014-2016年实施的战略、业务转型调整未达预期,进而导致银行抽贷、资金紧张,致使公司遭遇了客户订单交付延迟、供应商信心缺失、人才流失等方面的冲击,收入规模急速下滑,过重的成本费用负担、闲置资产减值处置等因素使得公司业绩受到重挫。2017-2023年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现金流紧张、资产减值损失等影响,导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为负,未弥补亏损持续增加。2024年,公司扭亏为盈,情况有所改善。2025年,公司持续盈利,公司未弥补亏损有所减少。
三、应对措施
为有效化解风险,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争取2026年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改善,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提升盈利能力。
通过创新市场营销,加快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强化供应链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主营业务内生盈利能力。
2、强化成本费用管控,降低运营成本。
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预算刚性管理、优化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等。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通过对目前处于低效率或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整合或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4、人力资源体系优化,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保持员工稳定,优化员工结构,制定合理的激励方案和奖惩措施,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公司正常运营需求及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 本次股东会提案1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有关要求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6年4月20日9:00—17:00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
电 话:18028758205、18025499135
邮 编:518101
联 系 人:谢志胜
邮 箱:xiezhisheng@coship.com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24396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R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暂不具备进行分红的基本条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和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电力电子业务:主要是电源产品;第二板块为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18650锂电池、各类聚合物软包电池,铅改锂电池,PACK、备用电源,家庭储能、电动自行车电池等。第三板块为ICT行业业务:主要包括卫星接收工程机设备,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终端、数字电视整体解决方案、智慧家庭整体解决方案、智慧平台业务等。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以订单产品设计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为主。
(1)订单产品设计开发
订单产品设计开发首先由客户提出技术要求,然后公司安排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并充分了解客户技术需求,公司管理人员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
(2)新产品开发
新产品开发包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新产品的开发和公司战略产品的开发。新产品开发由研发中心与市场部根据年度战略目标或者客户合同需求共同分析产品研发方向,明确新型研发产品要求后,由研发中心组织成立专门项目组,对新项目研发可行性、研发周期及成本,以项目分析报告的形式提交至相关研发机构负责人、分管研发负责人审批该研发项目,获得通过的研发项目则作为新产品进行研发,其中,该项目组由研发人员、销售人员、供应链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采用并行工作的方式,有效地提高研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
2、销售模式
国内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直销产品一般通过招标或协商与客户建立供货关系,按合同约定进行交易。智能数字终端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前端系统平台及解决方案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国外销售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国外客户。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运营部根据销售部接收到的产品订单并结合产品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依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分计划,组织安排生产或者安排外协工厂进行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4、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物料分类的采购模式,根据所采购的原物料的可获取性、价值大小、竞争环境和市场供需形势,分为关键物料、瓶颈物料、杠杆物料和常规物料,并依据各类型的特点制定不同的采购业务流程与管理策略。关键物料或瓶颈物料类采购,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证供应商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提供长期支持;杠杆物料或者常规通用物料采购,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定此类物料厂商的准入标准,通过招标比价、反向拍卖等手段,结合公司的采购配额策略来确定标的物料的供应厂家、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在采购管理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了详细、完善的采购业务流程,包括采购策略制定流程、供应商认证流程、供应商选择流程、采购询比价流程、预测与备料流程、采购执行流程、采购付款审批流程、供应商绩效评价流程等。此外,公司还设有稽查部门来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确保采购业务保持良性运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提供必要保证。
(三)市场地位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源产品的销售。在服务器电源市场份额和竞争格局方面,台达电、光宝科技等台系厂商份额领先,两者合计占比较高。大陆厂商中麦格米特、欧陆通、中国长城等虽有一定份额,但与台系龙头相比仍有差距。公司等中国大陆厂商凭借成本和产业链管理优势正奋起直追,未来有望在服务器电源领域实现更大突破,市场份额可能逐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临时停产事项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继续停产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公司暂时继续停产。
2、保理合同纠纷诉讼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详细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兴宝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涉诉金额较大,案情相对复杂,法院尚未一审判决。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概况
本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上述资产中存在减值损失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600,249.89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9,001,085.3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7,234.93元,计提固定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9,941,929.66元。核销资产共计6,061,620.90元,其中,核销应收款项4,230,145.14元,存货核销1,831,475.76元。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5,546,820.36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减少19,600,249.89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核销的应收款项4,230,145.14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6,061,620.90元,核销存货1,831,475.76元,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减少0元。
(三)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5,546,820.36元,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减少25,546,820.36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9,001,085.30元,其中应收坏账8,639,102.10元,其他应收坏账361,983.20元。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7,234.93元。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905,468.26元,计提商誉减值36,461.40元。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并将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核销的应收账款1,642,110.54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2,588,034.60元。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较长,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仍然无果,且表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2、存货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报废处置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共计1,831,475.76元,此部分存货在以前年度已全部计提跌价,净损失为0元。
(三)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具体情况说明
1、国际通信传媒有限公司
国际通信传媒有限公司是公司持有17.44%股权的参股公司,2012年开始在柬埔寨运营,主要业务为有线数字电视网、电信网及宽带互联网三网融合的综合信息运营平台为基础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2025年发生的柬泰战争中,其主要资产网络线缆遭受了无法修复的损失,毁损光缆不具经济价值。由于柬埔寨本身政治经济方面动荡的原因,经营环境没有保障,不利于恢复经营,短期内国际通讯传媒有限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国际通讯传媒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允价值为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8,999,522.76元。
2、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持有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公司9.06%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资产评估日2025年12月31日,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公司9.06%股权评估价值为10,992,989.78元 ,根据公司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452,702.40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220,237.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37,077,959.45元,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90,161,541.72元。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提升公司业绩,增强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126.18万元。
2025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123.23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0,599.28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8,421.43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967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未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8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鑫,201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绍滨,202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5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能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1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根据增加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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