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证券简称:郑州银行公告编号:2026-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6年3月30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本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独立核数师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厚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强先生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请本行股东会批准。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和“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郑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郑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定位,根植郑州,深耕河南,锚定建设一流城商行目标,转换经营机制,提升经营质效,持续塑造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竞争优势,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含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和服务。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财富管理、银行卡、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和服务。本行的金融市场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资金回报最大化,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5年11月,本行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因此在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3.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4. 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5. 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此前,本行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
6.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 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 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3.2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3.3 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行已于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9,062户,其中A股股东109,011户,H股股东51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1,067户,其中A股股东111,018户,H股股东49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3. 2025年12月,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郑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2 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5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 经营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7,436.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5%;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4,630.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47%;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4,102.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9.2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34%;净利润人民币19.09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44%;净利息收益率1.61%,成本收入比27.67%,资本充足率11.71%,不良贷款率1.71%,拨备覆盖率185.81%,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郑州银行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一流城商行为工作标杆、一流工作要求为落实标准、一流工作业绩为突破标志,加快推动管理模式、经营机制转换,带动整体经营进一步提质增效。围绕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群、省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等领域,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资金供给,不遗余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普惠小微和民生保障,以金融“活水”浇灌高质量发展沃土,彰显了本土金融机构的责任与担当。
2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经营业绩保持稳健。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9.2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34%;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09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44%;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9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3%。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7,436.7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73.09亿元,增幅9.95%。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及拆出资金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负债
报告期内,本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负债来源的稳定性、负债结构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的适当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等方面持续加强负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6,868.2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67.52亿元,增幅10.77%。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等负债的增加。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待结算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预计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68.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57亿元,增幅0.99%;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50.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16亿元,增幅1.13%。
单位:人民币千元
4 业务运作
4.1 公司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主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推动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落地见效,以“两高四着力”为行动纲领,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努力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选派干部到政府部门挂职,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人缘、地缘”优势,深化银政合作长效机制,主动融入政府服务清单,当好金融顾问。按照“壮大核心、培育集群”原则,全力支持河南省7大产业集群建设,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千企万户大走访”、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着力打造专业、灵活、高效的核心优势,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4.1.1 公司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紧扣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部署,全力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创新运用过程管理、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战略引领与总分协同,精准对接重大项目建设,围绕“7+28+N”等省市重点产业链全链条、全方位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含垫款、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人民币3,132.5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65.16亿元。
4.1.2 公司存款
本行不断打磨产品体验、强化服务赋能,通过健全客户分类分层运营体系,拓展多元化场景获客路径,深化重点客户战略合作并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客户营销延伸,稳步扩大客群规模、拓宽存款来源渠道、筑牢存款业务根基。在持续提升客户存款总量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存款结构持续优化,实现综合负债成本稳步下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存款余额人民币1,769.2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71.25亿元。
4.1.3 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紧抓“两重”“两新”等政策机遇,积极助力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发挥银团贷款独有的金融资源聚合优势,通过牵头筹组及参与银团支持交通物流、文旅文创、绿色能源、城市更新等领域银团贷款21笔,实现银团融资规模人民币60.56亿元,创历年来新高,其中本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成功筹组某客户的可持续发展(ESG)挂钩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实现本行通过银团贷款形式服务河南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零”突破;围绕国企产业并购与资产盘活等宗旨聚焦整合区域先进生产力,助力地方产业发展,全年完成4笔并购贷款业务落地,其中包含全省首笔民营企业破产重组类并购。轻资本业务市场不断发力,丰富债券发行品类,推动乡村振兴、科创债、永续债等各类创新产品落地,其中全年成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8支,承销份额人民币86.53亿元,排名河南省第7名;通过撮合业务盘活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全年成功落地撮合业务45笔,涉及金额人民币111.40亿元,有效增强了客户黏度、节约了本行资本消耗。报告期内,本行累计新增信用债投资138笔,投资规模人民币174.40亿元,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积极助力省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1.4 交易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交易银行业务聚焦供应链金融,依托保理、信用证、郑好付等产品服务全产业链客户;深入调研省市重点产业链,挖掘客户需求,为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融资服务,助力稳链强链;持续优化迭代云商、郑好付、商业承兑汇票等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和风险监测能力;跨境金融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搭建外汇清算服务平台,优化外汇账户开户、信用证等产品线上化服务水平。报告期内,为2,200余户产业链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4.1.5 科技金融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通过筑强科技金融服务阵地、丰富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等一系列措施,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创新高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做实做细科技金融大文章。增设4家科技特色支行,打造“懂技术、懂产业、懂金融”的复合型专业团队,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和团队的金融供给;创新推出信用为主的便捷化产品“惠企贷”,实行标准化作业模式,凭借“高效、便捷”优势,持续提高科技型企业覆盖面;与省内重点科研主体加强业务交流合作,与省内重点实验室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构建多元科技金融生态圈,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科技贷款余额人民币332.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7.69亿元,增幅25.57%。
4.2 零售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打造“市民管家”“融资管家”“财富管家”“乡村管家”四大管家服务,稳步推进零售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存款总额人民币2,718.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60%;个人贷款规模人民币970.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6%;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572.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57%。
4.2.1 市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秉持“金融为民”服务理念,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中的需求和期望,通过优化服务渠道、丰富客户活动、提升客户体验,更好塑造“市民管家”角色。
一是深耕社区服务。依托社区站点,持续深化服务下沉。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反诈防非宣传等公益服务,组织亲子互动、节庆文化、健康义诊、便民义剪等多元化社区活动,精准对接市民工作生活需求,将金融服务嵌入社区生活场景,有效延伸网点服务半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和可得性。
二是精耕客群活动。精耕细分客群,构建特色活动矩阵。针对中老年客群,开展“郑好爱相伴”太极&八段锦大赛,以传统养生文化为纽带,传递健康理念,关爱长者健康;面向少儿客群,打造“郑好未来星”品牌,通过财商教育、研学活动、科普音乐剧等多元形式助力青少年成长;聚焦高净值客群,以“郑好私享会”新年音乐会、高端论坛等优质内容为载体,深化高端客群链接。
三是广耕场景建设。聚焦高频场景,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围绕“观影、餐饮、商超、外卖、物业缴费”等高频生活场景,打造“欢乐五六日”信用卡品牌活动,提升客户信用卡用卡体验;同时,持续迭代优化信用卡分期产品,提升消费用卡体验。
4.2.2 融资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坚守社会责任,依托“融资管家”服务模式,聚焦普惠金融特色品牌打造与金融服务提质,从经营类业务、消费类业务、平台生态三大维度精准发力,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深耕经营类普惠业务。聚焦经营类普惠客群核心需求,通过产品优化和产品创新,实现服务效率与体验双提升。一方面,整合“烟商贷”“市场贷”两大产品,统一办理标准与流程,减少客户跑腿次数,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另一方面,创新产品赋能,推出“郑惠贷”产品,通过搭载“数字化风控+深度尽调”双重模式及“三段式逐级授信”功能,精准匹配普惠经营客群融资需求,实现金融服务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截至报告期末,“郑惠贷”累计授信人民币17.46亿元、贷款余额人民币14.34亿元。
二是升级消费类信贷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聚焦消费金融提质升级,优化“郑e贷消费”服务体验,持续构建差异化服务竞争力。一方面,精准匹配还款需求,结合不同收入周期客户的消费及还款特点,提供差异化还款纾困方案,减轻客户还款压力;另一方面,提升审批办理效率,优化自动化审批流程,上线无纸化签约功能,实现消费信贷审批提速增效,让客户享受“快办快贷”服务。
三是深化平台类生态合作。深化银政协同,与“郑好融”平台开展深度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普惠金融服务生态。报告期内,本行通过“郑好融”平台累计受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1,327笔,授信总额达人民币14.84亿元;同步建成并运营线下金融服务港湾23家,打通金融惠企便民“最后一公里”,让普惠金融服务更接地气。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人民币573.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36.41亿元,增速6.78%;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企业客户数78,680户,较上年末增长8,684户。
4.2.3 财富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秉持“以客户体验为中心、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以“郑好财富”品牌升级为牵引,深化“做优产品、做深经营、做强服务”战略路径,持续提升客户信赖的“财富管家”形象。
一是深化产品体系建设。代销产品方面,本行积极引入优质代销合作机构和产品,全年新引入代销产品675只,产品更加丰富,结构更趋合理;特色产品方面,聚焦细分客群,迭代升级“县域专属”等主题特色产品,积极推进“资产服务信托”等领域投资服务工具,进一步满足客户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目前,本行已形成涵盖现金管理、纯债固收、“固收+”、混合策略、权益投资、风险保障等在内的完整风险收益产品谱系。
二是提升投资配置能力。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成立专业化的大类资产配置研究团队,深化对宏观经济、市场周期及资产轮动的研判,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资产配置策略建议中;同时,稳步推进投资顾问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定期市场解读、大类资产分析、投资策略报告会及投资者教育活动,引导客户树立投资理念。
三是锻造权益服务体系。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升级“郑好财富”品牌权益体系,围绕“郑好财智荟”“郑好出行”“郑好健康”“郑好礼遇”四大板块,为客户提供更为丰富、尊享的增值服务;强化财富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通过数字化工具赋能,精准识别客户需求、及时推进服务触达,促进产品存续期管理机制高效运行,稳步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572.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57%,代理类财富中收人民币5,684.56万元,较上年增长86.11%,财富资产规模及创收能力均实现快速增长。
4.2.4 乡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县域引领发展战略,聚焦我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通过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更好打造“乡村管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在线上渠道中,通过升级手机银行乡村振兴版智能语音服务,解决了农村居民河南方言语音交互识别率低和无法识别等难题,让金融服务更贴合乡村群众的使用习惯,实现金融科技向乡村下沉、向基层延伸;在线下渠道中,惠农站点建设优先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村,切实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提升乡村金融服务活动。一方面,围绕农村居民衣食住行、医疗娱乐等非金融场景,持续开展义诊下乡、送戏下乡、惠农商户满减、社保缴费优惠等各类惠农便农活动。报告期内,乡村社保缴费优惠活动参与人次超1.37万。另一方面,持续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深入乡村,为广大村民重点普及反假货币、拒绝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指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APP。通过普及宣教,引导乡村居民更加精准地识别虚假、诈骗信息,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报告期内,本行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防范电信诈骗、拒绝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及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慰问活动共计130余场。
三是深化县域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深化县域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通过强化资源支撑、深化服务下沉,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本行聚焦县域发展需求,深耕产品创新,推出县域场景专属金融产品,精准对接存贷款核心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与适配性;同时建强县域人才队伍,通过赛马机制、过程管理、培训赋能等举措,配强专业服务力量,优化县域居民金融服务体验。此外,本行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推动金融服务向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延伸,全方位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各类金融需求,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金融保障。
4.3 金融市场业务
2025年,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在政策引导下保持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呈现阶段性震荡上行特征。在此背景下,金融市场业务紧紧围绕全行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持稳健经营。
4.3.1 货币市场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加强对货币市场的深入研究与准确判断,在保障流动性管理安全、平稳的前提下,主动推进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合理调整融资结构,切实压降融资成本,为全行资金的高效、稳健运转提供了坚实支撑。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312.79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4.2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645.51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9.40%。
4.3.2 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注重稳健与创新的有机结合,动态跟踪金融环境变化,深入研究宏观经济与市场趋势。在此基础上,适时优化投资布局,审慎平衡风险与回报,推动资产配置持续改善,并取得了稳定的收益提升。同时,本行依托“南向通”渠道,积极拓展离岸人民币资产的投资,丰富了业务收入的来源,使整体收入结构更趋均衡,带动综合盈利水平稳步提高。在合作方面,本行继续加强与同业伙伴的多层次协作,优化合作框架,增强协同效能,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增强了业务发展的韧性和成长动力,全面提升了价值创造的综合能力,助力整体效益实现持续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2,350.4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27.87亿元,增幅16.21%;其中,债券投资总额人民币1,816.39亿元,同比增长27.00%;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534.02亿元,同比下降9.84%。
5 未来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郑州银行加快向一流城商行迈进的关键之年。郑州银行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和市委“1+7+7+7”工作部署,以更强力度推进改革创新、更实举措优化服务供给、更严标准筑牢风险防线,加快向一流城商行迈进。
加强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坚持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贯穿到改革发展全过程,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五个进一步到位”重大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经营质效。锚定“努力成为一流城商行”的战略愿景,各业务条线深化改革、转型重塑、协同发力,不断创新产品体系、打造服务亮点、优化客户体验,持续塑造差异化、特色化竞争优势。完善总分协同、条线联动的工作机制,注重实绩、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一线识人、公平用人的人才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增强管理效能,带动经营质效持续提升。
强化风险防控,夯实发展根基。以信用风险管理为切入点,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动态管控,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反应灵敏、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筑牢高质量发展的风险防线。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践行根本宗旨,服务实体经济。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守城商行“三服务”定位,立足地方,专业专注,将自身发展融入河南省、郑州市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有效链接政务链、产业链和民生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发挥特色机构作用,丰富特色信贷产品,努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金融产品服务的适配度和精准性。
证券代码:002936证券简称:郑州银行公告编号:2026-00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授信类、资产转移类、服务类等关联交易事项,具体交易事项以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准。
本行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行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卫志刚先生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构成对关联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当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方案自当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行下一年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2026年度本行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类别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具体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企业法人类关联交易
表1:一般关联企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12025年12月,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郑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同。
2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本行为同一集团进行授信管理,故合并计算授信金额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注1: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管理规定的业务类型,下同。
注2:授信类业务可根据交易种类不同而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预计额度,下同。
表2:金融同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2)自然人关联交易
2026年度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实施总额管控,预计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6年度,本行预计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核定单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60,000万元、60,000万元、20,000万元、6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以上业务均可滚动发生;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资产买卖业务;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信托保管、监管等服务类业务;为全部关联方核定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存款类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表3:2025年度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已不是本行深交所口径下关联方。
4截至2025年8月,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不是本行深交所口径下关联方。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表4:2025年度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情况
1.郑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郑发大厦2层、4层,法定代表人:杨迎辉,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创业空间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48,704,951万元,净资产为15,126,923万元,营业收入为754,598万元,净利润为-74,62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正商环湖国际17层,法定代表人:汪洋,注册资本:526,643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5,349,739万元,净资产为2,133,806万元,营业收入为192,307万元,净利润为12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3.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南路165号,法定代表人:王加喜,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道路、桥梁工程的投资及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总承包;道路、桥梁工程维护及养护;对运输场站和物流设施的投资及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通信管线的投资及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4,098,525万元,净资产为1,903,011万元,营业收入为129,256万元,净利润为16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4.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研发五号楼AB座连廊203房间,法定代表人:王韶亮,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网络文化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1,589,532万元,净资产为1,161,602万元,营业收入为9,622万元,净利润为-5,993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在该企业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5.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24号,法定代表人:闫万鹏,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37,278,341万元,净资产为14,626,185万元,营业收入为3,666,275万元,净利润为242,376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张秋云,注册资本:464,288.47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5,737,750万元,净资产为1,454,598万元,营业收入为143,943万元,净利润为39,05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7.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曹卫东,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1,269,057万元,净资产为1,050,899万元,营业收入为45,370万元,净利润为13,980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在该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8.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五环街1号中弘卓越中心A座,法定代表人:李飚,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2,817,167万元,净资产为479,595万元,营业收入为71,209万元,净利润为31,452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9.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许可经营项目:无。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275,232万元,净资产为218,862万元,营业收入为87,124万元,净利润为20,676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在该企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0.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王晓,注册资本:112,27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1,676,451万元,净资产为124,084万元,营业收入为55,809万元,净利润为22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1.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法定代表人:成冬梅,注册资本:7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025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3,549,605万元,净资产为1,535,185万元,营业收入为153,346万元,净利润为65,292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上述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所涉及的2025年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 关联自然人情况
本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丰富客户渠道,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 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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