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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文),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30,0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44.0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实际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336,290,837.22元(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9,722,527.98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568,309.24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06.84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将募集资金本金所得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支出。

  注3:超募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于2022年1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子公司翱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为回购专户,14.67元为本年的结息金额。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的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置换募集项目员工薪酬313,356,316.4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余额为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0,701,972.19元,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08,963,281.31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包含超募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募投项目“5G工业物联网芯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度,本公司已将节余资金人民币86,313,081.6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所统计的各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仅为募集资金的本金部分,不含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部分。

  注5: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净额均用于原募投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戴保家先生、周璇先生、韩旻女士、吴司韵女士、黄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瞻先生、陈世敏先生、吴荣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陈世敏先生及吴荣辉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未超过六年;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保家先生,1956年生,中国香港公民,佐治亚理工学院硕士、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创办Excel联营销售公司、担任美国UMAX技术公司总经理、作为联合创始人创立硅谷线性功率放大器开发商USI公司;2004年创立锐迪科,2004年至2013年担任锐迪科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创立翱捷科技,2015年至2023年担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保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42,880股。戴保家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璇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UT斯达康研发总监;2006年至2017年任职于Marvell,从事无线通信产品研发,担任研发副总裁;2017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基带产品线负责人、蜂窝通信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发布日,周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旻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历,浦东新区第七届政协委员。历任青岛澳柯玛集团科员、科长、副处长,江南模塑科技行政副总监,中国绿色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企划部主任,上海永乐生活家居营销部经理;2006年至2015年任职于锐迪科,历任市场经理、运营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兼任神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旻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韩旻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司韵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学士学历。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分析员、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现任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投资部副总监。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司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司韵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晨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毕业于利兹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历。历任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战略部助理、风控经理;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信息部经理、投资一部总经理助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晨先生除在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瞻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2002年7月至2017年1月,历任上海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2月至今任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人。现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及南京、广州、西安等多地仲裁机构仲裁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瞻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世敏先生,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佐治亚大学,博士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1985年至1986年,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1991年至1998年,任宾州克莱瑞恩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1998年至2002年,任香港岭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2年至2004年,任路易斯安那大学拉法叶校区会计学副教授。2004年至2005年,任香港岭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5年至2008年,历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副教授、会计金融学院副主任。2008年至今,历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及工商管理硕士主任、副教务长及案例中心主任。2025年12月至今,担任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世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荣辉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香港公民,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历,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可调解员。2005年至今,担任睿智执业会计师行所长;2008年至2011年,历任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财务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2011年至2013年担任香港贸易发展局专业服务咨询委员会委员;2014年至2019年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培训委员会委员;2017年6月至今,担任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香港会计及财务局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成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荣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各部门组成ESG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并向管理层汇报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在日常运营中,ESG工作小组负责持续识别、跟踪与管理各类ESG风险,定期向管理层汇报风险动态及应对进展;同时借由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ESG工作小组每年开展风险管理复盘。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在管理层监督指导下,公司不断完善ESG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涵盖信息披露与监督在内的体系化管控流程,确保风险能够及时识别、科学评估与妥善应对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乡村振兴及尽职调查议题对本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按照《14号指引》相关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尽管判定为对本公司不具有重要性,“能源利用”已在“能源管理优化”章节有相关表述、“水资源利用”已在“水资源保护”章节有相关表述、“循环经济”已在“践行循环经济”章节有相关表述。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不包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单日余额不超过25亿元。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公告所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包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业务,确保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5、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母公司当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3月30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0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0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0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555号、东育路588号第45层4501、4504单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1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4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00余人。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2024年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3.1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36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含A股和B股)为29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8,208.81万元(含A股和B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普华永道中天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在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普华永道中天就投资者损失在上市公司担责范围内承担3%的比例连带责任,约人民币2万元。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九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饶盛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彬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饶盛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彬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饶盛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将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自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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