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83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5,019,897.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839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7,002万股,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130,38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8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00,449.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0,000,449.31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4,275,415.9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14,275,865.2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9.3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80,000,449.3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77%。

  2.最终实际每股分配金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51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三)根据《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估值水平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将不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方案。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59.51元/股进行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9.51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1.因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20,000股,因此,公司股本为70,020,000股。

  2.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数据为2026年3月9日数据。

  3.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6.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22亿元,流动资产36.59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3.56%、6.62%、5.47%,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25%,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上述主体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183852

  以上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品牌形象,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体现公司集团化发展定位。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020,000元人民币,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因条款增减导致条款序号变化的,相应调整序号,《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作人员办理本次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相应修改。除上述调整之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93.90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8,796.69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拟将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6-018)。

  三、 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金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 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风险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