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2,984,327.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11,554,689.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421,165,61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73,489股后的股本420,092,12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018,424.8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4,018,424.8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9,935,708.0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3,954,132.8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7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84,018,42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2,984,327.3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4,018,42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投入需要、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要根据终端市场的需求设计开发各类芯片产品。集成电路具有产品换代节奏快、技术含量高的特点。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应用于产品导向、人才密集、创新密集、技术密集、知识产权密集型的行业,产品研究开发是该行业的核心驱动。芯片设计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不断开发新技术,将技术标准更新换代,以实现产品性能、性价比不断优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通过高额的研发投入开发出先进的技术和产品,通过产品的竞争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高的利润率,从而更多地投入研发,依此形成良性循环,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为典型的fabless模式,面向智能家庭、智慧办公、智慧出行、娱乐教育、工业生产场景,提供卓越而领先的智能终端控制与连接解决方案,包括智能多媒体与显示SoC主控芯片、AIoT SoC主控芯片、通信与连接芯片、智能汽车SoC芯片等,致力于赋能全球智能终端从万物互联走向万物智联。
目前,公司已在现有主营业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自主研发出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品,但为了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与竞争优势,公司仍存在持续加大对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研究开发的内在需求。因此,在现阶段,公司需要进一步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投入研发和开拓市场等,有力保障公司内生式发展、外延式投资等资金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2,984,327.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11,554,689.75元。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开拓新客户、新区域,拓展新的应用场景,进一步做大增量,成就公司新增长,为股东赢得良好回报。与此同时,在内生式发展的基础上,公司会结合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的战略规划及自身的经营需求适时考虑通过投资入股、并购等方式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前述目标的实现,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及外延式投资提供积极支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为了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长期竞争优势,提升公司及股东的长期价值,公司需要持续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同时,为了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国内国际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进一步开拓新客户、新区域,拓展新的应用场景。为此,公司需要大额的投入以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以及开拓市场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5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措施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业务经营,进一步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悦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柏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松柏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会计师李悦于2025年10月1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措施决定书予以监管警示。
3.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等相关审计资格,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的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请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由七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三位、职工董事一位。前述独立董事中,有1名自公司港股上市之日起履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John Zhong先生、罗滨先生、余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冯义晶先生、李翰杰先生、田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冯义晶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翰杰先生、冯义晶先生、田宏先生均已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其中田宏先生的任期自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John Zhong先生,男,1963 年生,1988年3月毕业于佐治亚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3月至1989年12月担任Amitech Inc.项目经理,1990年2月至1992年12月担任Northern Telecom Limited研发工程师,1993年1月至1999年3月担任Sun Valley International Limited总经理。1999年至今历任Amlogic Inc.,晶晨集团董事、晶晨控股董事;自2003 年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ohn Zhong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John Zhong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滨先生,男,1982年生,于2004年6月和2007年6月在中国南京大学分别获得计算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士学位和计算器应用技术专业的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任职于麦肯锡(上海)公司,担任TMT行业研究分析师;2010年7月至2016年5月创业加盟久谦咨询,担任董事合伙人,整体负责TMT领域客户开拓与服务;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加盟阿里巴巴集团,先后任菜鸟网络CEO助理,战略合作及新业务孵化负责人等职;2018年11月至2019年任TCL集团副总裁;2019年1月起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现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莉女士,女,1981年生,2003年6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上海飞迈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2006年7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法务专员;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澜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2016年2月加入本公司,任职法务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任上海晶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5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厦门晶兮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翰杰先生,男,1986年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翰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义晶先生,男,1982年生,于2004年6月获得中国南京审计大学(前称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士学位;于2017年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于2013年1月,亦获接纳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的资深会员;于2010年11月,亦获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认可为注册内部审计师,在会计及审计领域拥有约18年的经验。2004年8月至2016年10月,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任职,最后职位为高级审计经理,负责审计以及其他鉴证及咨询服务。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为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该集团的整体财务事务。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为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为管道天然气运营商,其股份先前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直至2022年8月3日,股份代号:143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2025年4月,任濠暻科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440)的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主要负责监察该公司整体的会计及财务事务管理。2025年7月至今,任广州粒上皇食品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义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宏先生,男,1961年生,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机械专业博士。1990年至1993年任美国Hoya Electronics研发工程师,1993年至1995年任Conner Peripheral硬件集成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22年先后任TDK中华区董事长兼CEO,新科实业有限公司(TDK全资子公司)总裁,新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TDK微致动器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2025年1月至今任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长芯博创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规范运作,忠实履行公司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领导决策和经营指导作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着公司董事会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开展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水平,企业经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了良好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编制了《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资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关联董事John Zhong先生、余莉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自2026年至2027年期间,公司将与关联方Amlogic Holdings Ltd.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技术、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John Zhong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职能配置,公司对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名称及职能进行调整,一并修订《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职能配置,公司对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名称及职能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和《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特制定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李翰杰先生、冯义晶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翰杰先生、冯义晶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John Zhong先生、罗滨先生、余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翰杰先生、冯义晶先生、田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翰杰先生、冯义晶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田宏先生的任期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审议程序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外汇结算需求,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币种为公司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货币,主要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等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违约,不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割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细则》,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3、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4、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损失。
5、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对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进行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2025年年度股东会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6-202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公司将与关联方Amlogic Holdings Ltd.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技术、向关联人提供服务。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至202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预计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Amlogic Holdings Ltd.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7,800万元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2、上表中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指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与关联方Amlogic Holdings Ltd.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2,500万元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2024年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预计及实际发生金额;2025年预计金额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的预计金额、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指2025年5月至2026年2月的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Amlogic Holdings Ltd.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5日
登记证号码:CD-282717
住所:Willow House, P.O. Box 709, Grand Cayman KY1-1107, Cayman Islands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Amlogic Holdings Ltd.间接持有公司21.97%的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股情况),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法人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技术、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审议程序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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