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90,449,297.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18,340,9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5,917,049.8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95,917,049.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300,000,60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95,917,65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8.51%,此外,公司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1,148,878,326.94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16: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至4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tsdb@z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16:00
(二)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至4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tsdb@zt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1-68889038
邮箱:ztsdb@z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44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吕祥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孙海昕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等因素,拟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按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7,918,340,996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5,917,049.8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95,917,049.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300,000,60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95,917,65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8.51%,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不含归属于永续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净利润)的比例54.33%,占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100.96%,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公司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公司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一)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茹刚、谢蛟龙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冯艺东、王文波回避表决。
(三)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4,941,244.61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增资1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风险控制指标以及中泰国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办理增资具体事宜,在本议案通过的增资额度范围内决定一次性或分批增资的规模及使用计划、用途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主体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
(二)发行品种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益凭证、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注册、审批、核准、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发行的外币或离岸人民币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中期票据、票据、可续期债券、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经相关监管机构注册、审批、核准、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上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他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规模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3倍,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
(四)发行方式
本次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注册、审批、核准、备案或认可,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或以其他监管机构许可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期限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但发行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无固定期限品种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或浮动利率品种。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七)发行价格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八)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根据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如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有具体规定的,应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十)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确定。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十一)上市安排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或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依据境内外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办理。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十三)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及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发行品种、具体发行规模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设置利率上调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或转让及其交易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
(2)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担保协议、安慰函、维好协议等信用增信安排文件、债券契约、评级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或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转让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或转让及公司、发行主体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安慰函或维好协议等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每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设立、备案以及挂牌和转让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已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机构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落实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融资类业务规模限额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杜兴强先生、刘玉珍女士、靳庆军先生、綦好东先生,分别出具了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确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0918 公司简称: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按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7,918,340,996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5,917,04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300,000,603.00元)总额695,917,652.80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资本市场以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化改革,监管与行业发展协同推进,全面进入制度深化与功能充分发挥的新阶段。
基础制度持续夯实,监管政策体系落地见效。以新“国九条”为统领的“1+N”政策体系实现常态化运行,科创板“1+6”等专项政策纵深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显著增强,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产业链补强的功能持续释放,资源配置效率稳步提升,有力支撑实体经济结构转型。市场生态实现双向平衡,中长期资金入市制度障碍基本清除,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权益配置稳定性持续提升,市场韧性不断增强。监管部门保持“长牙带刺”高压态势,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整治,持续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为市场稳定发展筑牢坚实监管屏障。
行业回归本源,专业能力建设驱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监管目标,行业发展聚焦专业能力、合规风控与功能性定位,推动业务结构从通道化、规模扩张向专业化、综合化、特色化转型。头部券商通过资本补充等方式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行业集中度提升;中小券商深耕细分赛道走差异化路线,全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居民财富管理的综合能力显著增强。
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行业服务边界拓宽。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持续加码,证券行业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领域的服务空间进一步扩大;股权融资渠道精准化、债券市场品种创新为券商带来丰富业务机会,券商以专业中介效能在资本端创造价值,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牌照完备,主要业务具体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研究业务、机构业务、投资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国际业务、期货业务等,能够为客户提供系统性、多层次、专业化的投融资服务,满足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投资银行业务是为各类型企业和机构客户提供股票保荐与承销、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新三板推荐挂牌、并购重组等全业务链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财富管理业务是为公司各类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服务、投资顾问服务、产品配置服务、综合金融服务。
研究业务是为公募、保险、全国社保基金、银行及理财子、私募等机构客户及政府、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研究咨询服务,致力于打造集卖方研究、产业研究、智库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平台。
机构业务是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的托管外包、交易等业务。托管业务指公司作为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资产保管、清算交收、估值核算、投资监督等服务;外包业务指公司受资产管理机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绩效分析等一站式后台运营支持服务;交易业务指为专业投资者在交易实现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解决其交易管理、复杂交易、策略实现、附加增值等共性或个性需求服务的综合性业务。
投资业务是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泰创投开展的另类投资业务。
信用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证券融资类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泰资本、控股子公司中泰资管和万家基金开展的业务,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等。
国际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泰国际在香港开展企业融资、财富管理和经纪、资产管理、固定收益产品销售及交易、投资、研究和机构销售等业务,同时在新加坡设有子公司开展业务。
期货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开展为客户提供与期货及衍生品有关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及期货资产管理;并通过中泰期货的全资子公司中泰汇融资本开展风险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基差贸易、仓单服务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13.93亿元、净利润16.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8%、54.66%、53.07%。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等业务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亦符合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就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收入所作的财务规范,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附属的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的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及2024年末资产负债总额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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