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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244543         债券简称:G26宁远R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陈晓峰先生、张卓波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注2:王科于2025年7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于2026年3月离任),其担任董事的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对应所列2025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系指2025年7-12月实际发生金额。

  2025年1-12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3: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注4:王科于2025年7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于2026年3月离任),其担任董事的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对应所列2025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系指2025年7-12月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为5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新天地东区9幢28号(10-7)。经营范围:在宁波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由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2025年12月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288号。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船舶管理;船舶代理;代理海船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海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船船员事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销售;船舶租赁;船舶修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2025年12月止)在该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8年3月18日,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灵桥路513号6-7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董事长陈晓峰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2025年5月止),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蔡宇霞(2025年12月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4.宁波兴港海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9年2月17日,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6号楼(A4-455)。经营范围: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2025年12月止)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2025年8月止),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5.河南豫海新通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11号118室。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姚祖洪(2025年12月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6.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8月21日,注册资本为7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镇北极星路。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集装箱堆放、拆装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仅限供水、供电);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及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以上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由于公司原董事王科(2026年3月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摘要来自于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 本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领导小组及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建立分层分级、逐级上报的ESG可持续发展内部汇报机制,由ESG工作小组、ESG工作领导小组、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依次向上逐级汇报。汇报以正式文件、专项材料为主要载体,采用年度固定报告与日常动态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在报告中进行简要披露;公司暂不涉及从事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附录表中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244543        债券简称:G26宁远R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造集装箱船及集装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其子公司拟投资建造4+2艘1900TEU集装箱船、64500TEU集装箱。

  ● 投资金额:集装箱船投建项目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集装箱投建项目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项目投资金额均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集装箱船投建项目和集装箱投建项目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两个项目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建造厂商,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履行必要程序;项目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经营等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集装箱船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拓展船队规模,持续加强公司航线服务能力,公司或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投资建造4+2艘1900TEU集装箱船,其中4艘为确定船,2艘为买方选择权船(公司有权在合同签署后的一定期限内确定是否以约定价格建造船舶),船舶建造厂商后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2.集装箱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运力规划及部分老旧集装箱资产更新迭代的要求,公司或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建造64500TEU集装箱,将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结合市场新造集装箱的行情,按照用箱计划择机分批次开展本次投建工作,建造厂商后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3.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4+2艘1900TEU集装箱船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造64500TEU集装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拟建造船舶的市场考察,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船舶建造厂商,签署相关合同,决定运营主体等与拟建造船舶相关事宜;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拟建造集装箱的市场考察,确定具体箱型方案,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建造厂商,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两个项目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建造厂商,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履行必要程序。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或其子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分别出资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和10亿元人民币投建4+2艘1900TEU集装箱船项目和64500TEU集装箱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集装箱船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或其子公司为项目投资方及实施主体,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投资建造船舶事项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扩大船队规模,积极打造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高标准船队,不断加强公司航线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集装箱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或其子公司为项目投资方及实施主体,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投资建造集装箱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运力规划需要,保障航线运营稳定性与服务连续性,提升集装箱周转效率与业务适配性,增强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集装箱船投建项目及集装箱投建项目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招投标后确定建造厂商并签署合同,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建船舶及集装箱事项系围绕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船队结构,提升集装箱周转效率与业务适配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投资事项基于公司审慎论证及合理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建造厂商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可能存在流标风险。

  2.受经济形势、政治格局、金融环境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建成船舶、集装箱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营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全球地缘政治、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诸多变化,关注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244543         债券简称:G26宁远R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为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5)首席合伙人:唐恋炯先生

  (6)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1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审计收费总额1.97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金言,自2016年加入德勤华永,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敏,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4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以公开招标时报价为基础,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收费相同。同时,授权董事长后续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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