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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樊绍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事项,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研发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了《关于制定<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担任的行政岗位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长期战略规划目标,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樊绍文、樊钒、陈爱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鞠佃文、陈正旭、段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29.9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29.9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5,708,900股变更为405,409,300股。本激励计划项下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毕,该激励计划项下已无任何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亦无后续授予、归属或其他安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关联董事樊绍文、樊钒、陈爱民、余云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180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的1,648,00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失效处理。

  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项下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毕,该激励计划项下已无任何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亦无后续授予、归属或其他安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 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的1,648,00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失效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七)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6】第0759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70,416.03万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1,648,00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项下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毕,该激励计划项下已无任何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亦无后续授予、归属或其他安排。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的依据、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 风险提示

  1、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发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9.96万股。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405,708,900股减少至405,409,3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405,708,900元减少至405,409,3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除变更注册资本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修订《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00.00股,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英大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英大证券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2025年3月24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其担任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公司在可以在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或终止后,决定再次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公司近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其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

  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选彤先生、李艳萍女士(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选彤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项目有:宏达股份再融资、唐源电气再融资、国瓷材料再融资、川能动力重大资产重组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艳萍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望变电气(603191.SH)与秦川物联(688528.SH)等 IPO 项目;四川路桥(600039.SH)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宏达股份(600331.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9.9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738%。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59元/股。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29.9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

  (二)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七)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6】第0759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70,416.03万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9.9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5,708,900股变更为405,409,3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项下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毕,该激励计划项下已无任何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亦无后续授予、归属或其他安排。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的依据、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四)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915.19万元。公司最近12个月除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之外(协定存款余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变动,最终收益以银行结算为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林生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欧林生物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0,000.00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减含税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到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二、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四、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与“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均包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2025年,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408.70万元,收到的投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5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906.5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10,278.30万元调整为全部用于“疫苗临床研究项目”。2023年6月30日,因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发生调整,公司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该专户用途变更为疫苗临床研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英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2025年3月,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6年3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2026年3月,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的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锦江支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新华大道支行进行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

  2021年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1,174.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欧林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欧林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肺炎疫苗产业化进展与肺炎疫苗整体研发进度相关,由于公司肺炎疫苗研发进度仍处于临床前研究状态,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疫苗产品的具体研发情况,通过自筹资金有序推动产业化项目建设。

  注2:本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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