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王靓女士、王海润先生,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骅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杨绍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117,197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301,021,106.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4)。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杨金海先生、王海润先生、王靓女士、杨绍孙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7)。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投资计划总额6,672.72万元,其中续建类项目投资1,969.72万元,新建类项目投资4,653万元,前期类项目投资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28)。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26-2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为:
1.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2.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之间为彼此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3.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4.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彼此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5.以上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7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8亿元,为购房客户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中恒集团目前负责开发建设旺甫豪苑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用房等。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旺甫豪苑建筑销售,中恒集团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6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另外公司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建设内容为工业厂房。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工业厂房销售,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本公司工业厂房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6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阶段性担保期间自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已办妥且贷款人取得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保证人将《借款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授权年度担保预计范围之内,担保方对全资子(孙)公司和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当发生调剂使用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虽然部分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公司能对该等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购房客户的,公司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公司房产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8,008.31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2.6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 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2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客观反映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各项债权、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减值损失315,116,105.41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报告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报告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491.20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出租南宁市粉针车间、开展医药流通业务形成的债权以及以前年度处置不动产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出现逾期,公司结合债务人未来还款能力及相关信息判断相关款项存在信用风险,本期据此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139.55万元,本期计提该跌价准备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药品、种植药材、原辅包材等存货过期或不具备使用价值以及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等原因使公司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规定,公司应当每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委托了评估机构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使用寿命不确定以及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7,206.28万元,本期计提减值损失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受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环境影响,未来销售规模预计缩小,其对应的产品专利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
(四)商誉减值损失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分别对并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比较,相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工程物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评估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166.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计划用于生产的在安装设备由于购置时间较长其技术开始更新换代存在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部分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评估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259.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对闲置的生产疫情防控防护用品的厂房及生产线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511.61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金额为31,511.61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31,511.61万元。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2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495,262,719.77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088,533.5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518,402.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22,166,033.57元,2024年未进行利润分配,2025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563,559,097.33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25,841,891.28元。
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117,197股,回购金额为301,021,106.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5年度合计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394,057,784.02元(含2024年回购并在2025年度办理注销手续的股份回购注销金额)。
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上述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117,197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301,021,106.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并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标。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52 公司简称: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495,262,719.77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088,533.5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518,402.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22,166,033.57元,2024年未进行利润分配,2025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563,559,097.33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25,841,891.28元。
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117,197股,回购金额为301,021,106.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5年度合计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394,057,784.02元(含2024年回购并在2025年度办理注销手续的股份回购注销金额)。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医药工业发展状况
2025年,中国医药工业在深度调整中持续演进,行业整体在压力下显现出明确的结构性分化与转型升级趋势。一是行业整体效益持续承压,但显露企稳迹象。从全年关键运行数据来看,医药行业仍面临阶段性发展挑战:全年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整体盈利增速虽相对平缓,但利润总额同比实现2.7%的正增长,同时工业增加值保持2.4%同比增长。上述数据表明,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保持稳定,前期调整成效逐步显现,尤其是优势区域的行业效益已率先出现改善态势,为行业后续复苏奠定基础。二是政策环境精准优化,引导产业升级。2025年的医药政策在持续深化中更趋精细与理性。2025年9月启动的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其规则鲜明地体现了“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新导向。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于4月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设定了到2027年建成100个以上数智药械工厂等具体目标,从国家层面强力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医药研发、生产全链条的深度融合。三是零售终端结构深化,创新药引领增长。零售药店市场在低速增长中经历深刻变革。2025年全年,医药行业零售额同比增长2.1%,延续低速增长态势,凸显市场整体增长动能放缓,转型变革成为行业主旋律。然而,市场内部结构变化剧烈:处方药占比持续提升,尤其是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类药物,成为核心增长驱动力。这背后是“双通道”等政策推动创新药加速流向药店,外资企业凭借创新药优势在零售端持续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中成药和OTC(非处方药)市场则面临调整压力。
2025年的中国医药工业在“总量承压、结构分化”的框架下,正通过政策精准调控与企业向创新与数智化主动转型来寻求破局。行业的发展逻辑已从过去的规模扩张,彻底转向以临床价值、技术创新和精益管理驱动的高质量发展。
2.行业发展现状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9.20万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利润总额7.40万亿元,同比增长0.6%;发生营业成本118.75万亿元,同比增长1.3%;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31%,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其中,医药制造业呈现出“结构分化加剧、利润修复但增收乏力”的新局面,2025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实现营业收入24,870亿元,同比下降1.2%;实现利润总额3,490亿元,同比增长2.7%;营业成本为14,362.40亿元,同比下降1.3%。
这一特征凸显医药制造行业特殊性:一方面,工业增加值正增长体现生产端保持一定活力,但营收下降、利润正增长,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收利润双增长的整体态势形成鲜明反差,反映出行业“增产不增收但利润修复”的特殊困境,核心源于集采深化、医保控费常态化下药品价格下行压力,而利润增长则得益于成本管控成效及高附加值产品贡献。另一方面,营业成本降幅(1.3%)略高于营收降幅(1.2%),叠加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3.5%、物流成本刚性攀升的背景,说明企业成本控制空间收窄,传统规模扩张模式不力,利润空间仍面临挤压,行业正处于政策调控与结构转型叠加的承压期。
从细分领域看,2025年医药制造业呈现显著结构性分化态势,各板块冷暖不均、优劣尽显。其中,创新药与生物技术药物步入价值兑现期,在政策全链条赋能、技术突破及国际化提速推动下成为核心增长引擎,全年创新药授权出海交易总额达1,356.55亿美元,获批上市创新药76个,创历史新高,细胞与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临床试验数量占全球半数以上。医疗器械领域在国产替代深化与出海渠道拓宽的双重驱动下表现亮眼,2025年医疗器械出口额达504.69亿美元,同比增长3.54%,其中医疗设备出口表现突出,跨境集采平台搭建与“一带一路”市场拓展为行业注入新动能。中药行业整体呈现触底复苏、结构优化的全年发展特征,2025年中成药全年市场规模预计突破5,000亿元,占中药行业整体规模的半数以上,全年呈现“头部领跑、品类分化”的销售格局,头部企业凭借产品优势与成本管控实现业绩修复,而部分传统品类受终端需求调整影响销售下滑,行业向优质化、创新化转型趋势明显。化学制剂领域结构性特征凸显,传统仿制药受集采冲击收入利润波动,而创新转型企业依托制剂一体化布局实现稳健增长,板块正加速从仿制药主导转向创新药引领。互联网医疗与商业健康保险深度融合,依托创新药品目录补充机制,探索出“保险+药品+服务”的新型商业模式,应用场景持续拓展。
3.周期性特点
2025年,医药行业传统意义上所具备的抗周期属性,在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刚性需求基础上,已演变为一场由政策周期与技术周期双重驱动的剧烈结构性分化。政策端,集采与医保支付改革进入“精细化”新阶段,规则优化以平衡控费与创新支持,加速行业优胜劣汰;技术端,真正的创新(如ADC(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基因细胞治疗及成功的国际化出海)成为核心引擎,驱动具备全球临床价值的企业穿越周期、获得高估值溢价,而同质化竞争的传统领域则持续承压。因此,行业的防御性不再体现为板块普涨,而是聚焦于“科技创新”与“出海突破”等结构性主线的独立行情,形成了“总量承压、结构牛熊并存”的新常态。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中恒集团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第二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位居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具备领域优势和产品优势。公司医药制造业在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现已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经营模式,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为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得到市场认可。报告期内,中恒集团入选“2024-2025年度医药工业营业收入百家企业”;莱美药业获“2024中国创新药价值排行榜综合实力榜Top50”。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中恒集团以医药制造为核心主导产业,旗下控股9家重要子公司,其中:上市公司1家(莱美药业,股票代码:300006)。业务涵盖医药制造、健康消费、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等领域。“十四五”以来,中恒集团坚守守护人民健康、服务社会民生的初心使命,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发展理念,以“造中华好药,护人民健康”为己任,深耕医疗医药健康领域,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大力弘扬健康文化,推动医养结合发展,以实际行动履行国企责任、回馈社会、造福于民。中恒集团主要涵盖以下业务:
1.医药制造
(1)梧州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制造业务。梧州制药承载着近百年的制药历史与深厚底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高新技术制药企业。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华南区大型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2023年获得“广西第一批链主型龙头企业“认定。梧州制药资源丰富、优势突出,拥有14大类剂型217个品种,拥有299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9个原料药登记号,《中国药典》收载品种106个。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蛇胆川贝液、坤月安颗粒、复方蛤蚧口服液等。产品治疗范围囊括心脑血管、神经内科、内分泌、骨科、眼科、妇科、儿科、呼吸、泌尿系统、保健等多个领域。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是梧州制药的核心医药品种;中华跌打丸为梧州制药原研产品,亦是国家发明专利产品、国家药典品种。梧州制药研发实力雄厚,拥有有效专利130件,其中发明专利106件,实用新型专利13件,外观设计专利11件。梧州制药拥有“中华”“晨钟”“中恒”等知名商标。中药产品专属商标“中华”品牌作为中成药产品的专属商标,不仅荣获国家商务部授予的“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也是我国医药领域唯一一个获准使用“中华”命名商标的企业。
(2)莱美药业成立于1999年,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为重庆首家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是西南地区第一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曾获2019年工信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医药百强企业,并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制造业跃升发展领头羊”“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莱美药业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及销售,产品管线丰富,主要产品为化学药制剂及原料,涵盖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抗感染类、大输液类等,拥有药品生产批文177个。其中,独家产品卡纳琳(纳米炭混悬注射液)系首家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可用于胃癌、乳腺癌、甲状腺癌、结直肠癌、胆管癌、头颈癌等多种癌症手术的淋巴清扫,已成为国内甲状腺外科手术的常规一线用药。此外,莱美药业主要产品还包括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注射用盐酸纳洛酮、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等。
2.健康消费
双钱产业专注研发传统养生食品与现代健康消费食品,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西工业龙头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首创“双钱牌”易拉罐装龟苓膏和塑料碗装龟苓膏,开创了龟苓膏现代化生产先河。双钱商标曾获“中华老字号”称号,双钱产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龟苓膏配制技艺》的唯一保护单位。2025年双钱产业以《实施建设数字化智能工厂提升产品质量的经验》荣获“2025年中国质量创新与质量改进成果发表交流系列活动”推进级成果。双钱产业核心产品矩阵包含传统养生系列(龟苓膏及衍生制品:龟苓宝、龟苓膏粉等)、茶饮系列(六堡茶及配套饮品)、便捷食品系列(即食粥类、饮料及固体饮料等),双钱产业还获批使用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六堡茶)专用标志,其产品不仅畅销国内市场,还远销至美国、欧盟、日本、东南亚、港澳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3.医药研发
中恒创新是中恒集团全资控股的医药研发企业,负责新产品研发、产品和技术引进与提升工作,并管理和建设技术研发平台。近年来,中恒创新聚焦医药大健康领域,根据中恒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重点围绕广西医药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的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等方面,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与研发,主要研究方向有中药创新药和三七系列产品开发(三七产业链的深度开发),以及化学药(包括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健康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开发等。2025年度,中恒创新着力打造和提升中恒集团整体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中药1类创新药“三芪颗粒”成功获批进入临床Ⅱ、Ⅲ期研究阶段,正式叩开慢性肾病蓝海市场大门;化药1类创新药“一种治疗慢性心衰的药物”以独特作用机理填补全球同靶点研究空白,成功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与中恒集团核心产品血栓通形成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夯实在心脑血管疾病领域的发展根基。中恒创新作为中恒集团内部孵化的创新引擎,聚焦医药大健康领域,不断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为中恒集团注入创新活力。
4.中药资源
中恒集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要求,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与中药材种植相结合,投资打造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基于三七和“桂十味”等广西特色道地药材围绕健康滋补、膳食养生市场,深耕健康食品领域,积极推进特医特膳功能食品、功效饮品的开发;同时随着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发展,携多方合作开展保护植物救护建设,揽起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
5.日化美妆
田七家化依托中恒集团中药技术底蕴,以“草本智慧,科学养护”为战略核心,坚持技术驱动与品牌矩阵双轮发展,凭借三七提取技术优势,实现由传统日化向生物科技企业转型。田七家化构建全产业链运营体系,打造口腔健康、绿色家居护理、即时护理三大产品矩阵,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通过“主品牌+子品牌”四维品牌布局,强化专业形象与场景化、区域化市场渗透。田七家化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聚焦三七活性成分、植物复配及智能护理技术研发,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立足全球植物基护理领先地位,田七家化积极推进国际标准、专利布局与海外市场拓展,未来将以“技术品牌化、品牌科技化”战略,形成“草本活性成分研发-智能护理产品制造-场景化健康方案输出”的完整价值链,致力成长为全球领先的植物基生物科技企业。
6.医药流通
中恒医药秉持“立足广西、深耕华南、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战略,致力于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专业服务。公司核心业务优势显著:其药品分销及配送业务凭借高效的流通能力与合规的运营管理,于2023年6月30日被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中恒医药控股的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作为自治区级军民融合企业,同时也是广西医药动员中心的依托单位,以国家集采药品配送及医疗器械项目拓展为核心业务,已与国内众多知名药械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及广西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已在广西全区14个地级市构建起完善的销售网络与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强大的区域覆盖与应急保障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对旗下企业的商业业务开展全面自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对2025年前三季度收入总额法确认依据不足、相关方对合同付款义务的履行和合同法律性质的理解存在争议的业务进行差错更正,并于2026年3月21日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公告,故上表前三季度数据为更正后数据,与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披露时的信息存在不一致。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9亿元,利润总额-5.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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