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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梁子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补选葛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梁子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葛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上述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补选后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高裕弟(主任委员)、孙剑、葛亮

  审计委员会:耿建新(主任委员)、韩亦舜、葛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梁子权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子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梁子权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补选的新任董事就职前,其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同意补选葛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子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子权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梁子权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及董事会对梁子权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非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补选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充选举葛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补选后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高裕弟(主任委员)、孙剑、葛亮

  审计委员会:耿建新(主任委员)、韩亦舜、葛亮

  四、 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均正常。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附件:葛亮简历

  葛亮: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08年5月任昆山稳得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任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9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主管、部门副经理,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九江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九江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兼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13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毕晨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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