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碧波路699号上海博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
至202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次股东会还需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储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8回避表决;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0.01回避表决;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0.02-议案10.05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315
电话:021-31590029
电子邮箱:ir@pylontech.com.cn
联系人:沈女士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当前资金的使用状况及流动性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893.19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35.37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经审计数据,下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对应调整的募集资金6亿元投入新项目“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6亿元,自有资金计划投入4亿元。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业务需求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开立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及2026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间存在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和发行费用。
综上,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待支付项目尾款,且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资金使用计划,未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2、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收益分配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能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385.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万元。公司拟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9.2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99%。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
● 公司承诺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简述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9.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99%。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 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注:1.前次已累计使用人民币1,2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9.13%;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79.20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99%。
2.上述占比计算均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1,396.85万元作为分母,未包含超募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故累计使用金额比例超过100%,超出部分为账户利息收入。
(一) 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1,24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9.2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1.85万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27.35万元)。
(二) 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的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结合公司目前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9.2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19.99%。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该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系新规实施前发行完成取得,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中关于新旧规则衔接的相关要求。
四、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9.2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99%。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波动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3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为美元、欧元等货币。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3.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波动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的波动。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虽然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地理解业务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等而造成一定风险。
5.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延期交割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选择与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
3.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筹集资金、操作业务及日常联系与管理,财务管理部将持续关注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及盈亏情况,在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派能”)、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新能源”),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47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基本情况
1. 授信基本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2. 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扬州派能、派能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3. 有效期及授权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与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额,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授信与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并以后期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为便于相关融资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贷款、担保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具体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
(一) 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派能、派能新能源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人,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批复及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业务的高效开展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同时,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资金安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7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6%和0.94%,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2,345,025.28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11,786,782.07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按预期信用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10,558,243.21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2,345,025.28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人民币22,345,025.28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计提比例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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