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362.16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7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362.16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截至《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大普微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20.89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截止2026年3月3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3.25倍。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1.38元/股(不含51.3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51.38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400万股(不含1,4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51.38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4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6年3月30日14:49:12:152(不含2026年3月30日14:49:12:152)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451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02,5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万股的2.987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4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4月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0.864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发行人为未盈利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41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9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81.1512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03%。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5、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对应的市销率为:
(1)18.80倍(每股收入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89倍(每股收入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6年3月3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3.25倍。
(2)截至2026年3月30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3月30日(T-4日)。
注1: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三星电子、SK海力士对应各指标均以韩元计价,西部数据、Marvell对应各指标均以美元计价。
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20.89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大普微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是国内极少数具备数据中心企业级SSD“主控芯片+固件算法+模组”全栈自研能力并实现批量出货的半导体存储产品提供商。公司企业级SSD产品具有业界领先的读写性能、时延以及服务质量(QoS),市场竞争力媲美国际一线厂商。公司深耕企业级SSD领域,PCIe SSD各代际产品矩阵完备,产品容量覆盖1TB到128TB,产品代际覆盖PCIe 3.0到5.0。报告期内,企业级SSD累计出货量已达4,900PB以上。同时,公司持续发力前沿存储发展方向,是全球首批量产企业级PCIe 5.0 SSD和大容量QLC SSD的存储厂商,也是全球极少数拥有SCM SSD和可计算存储SSD两类前沿存储产品供应能力的存储厂商,具有较强的产品优势。
在国产化替代浪潮下,采取“主控芯片+固件算法+模组”模式可有力推动半导体存储行业核心部件国产化的进程。发行人凭借全栈自研能力,助力我国半导体存储行业构建起从主控芯片、固件算法到存储模组的完整国产化链条,降低对国外半导体存储技术的依赖,增强数据存储的自主可控性,有力推动企业级SSD的国产化进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与产业安全。
2)自研主控芯片优势
相比于出售主控芯片的厂商,发行人通过模组开发生产企业级SSD产品,直接面对互联网、云计算、AI等行业领域的下游终端客户,可通过与客户的深度合作绑定,实时洞察客户在数据存储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具体诉求,通过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自研主控芯片优势,将终端客户需求更快速地转化为产品特性,提供更贴合客户业务场景的产品和方案。
公司自主研发的主控芯片采用多核并行处理架构,对高负载、多线程环境下的4K随机读写进行了深度优化,全面提升I/O吞吐和时延表现。在闪存管理方面,主控芯片集成高级LDPC纠错引擎,辅以磨损平衡(Wear Leveling)和坏块管理策略,实现对NAND闪存的精细化管理,从而确保数据安全与长久耐用。除此之外,主控芯片还支持安全启动(Secure Boot)和AES硬件加密等安全机制,实现数据传输与存储过程的全方位防护。基于此架构,公司可灵活适配超高性能、大容量企业级SSD,并在平台层面实现多种接口和协议的兼容,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部署需求。
3)自研固件算法优势
公司构建了高性能SSD固件框架,围绕延迟优化、数据保护和实时监控等核心要素不断迭代算法。通过动态缓存分配、读写放大抑制以及智能垃圾回收(GC)策略等多重技术协同,提高SSD在高并发、混合读写、数据库和虚拟化等复杂业务场景下的稳定性与可用性。同时,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级用户的定制化要求,对底层固件进行功能扩展和针对性优化,实现多租户隔离、可靠断电保护以及快速异常检测等特性,从而在实际应用中保持高性能与高可靠性。公司还基于自身技术积累完成可计算存储等企业级SSD技术的开发,不断实现技术上的创新突破,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4)客户资源优势
企业级SSD客户对产品性能和可靠性要求极高,产品性能指标、与服务器其他硬件适配性、售后服务和固件持续更新能力等表现均要经过数轮严苛的考察和筛选才能完成导入,该过程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通常历经6到18个月的时间,一旦完成导入,客户和存储厂商会形成较高的合作粘性,建立持续合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目前公司已覆盖的下游客户和最终使用方包括:Google、字节跳动、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美团、快手、Deepseek、小红书、滴滴等互联网、云计算和AI企业,新华三、超聚变、中兴、华鲲振宇、联想等服务器厂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金融、电力及其他行业知名企业,形成了明显的客户资源优势。
5)研发能力及人才优势
公司专注于数据中心企业级SSD主控芯片、固件算法及模组的研发设计,将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首位,切实贯彻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目前拥有162项已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其中海外授权专利16项,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深圳市专利奖、Storage Review“BEST of 2022”(PCIe 4.0 SSD)、TweakTown编辑推荐奖(PCIe 5.0 SSD)等荣誉,并于2024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存储芯片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69.01%,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54.74%,研发投入及研发转化表现优异,是先发各类型前沿存储产品的国内存储厂商之一,多项核心技术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作为国内技术领先的存储厂商承担了2项国家级、4项省市级重大科研专项,参与了多项行业存储标准及规范的制定,研发能力及人才具备竞争优势。
6)供应链优势
公司与上游主要原材料厂商(长江存储、合肥长鑫、铠侠、SK海力士、南亚科技、Marvell等)建立了稳定的渠道合作关系,保证了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企业级SSD生产的委外组装环节竞争充分,公司选择深科技、比亚迪精密等优质委外合作伙伴并予以品控赋能与监督,保证了产品加工端对下游客户的高质量、高效率交付,形成了稳定的供应链优势。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8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9,164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5.28%;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9,822,19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7.00%,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518.19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87,785.22万元,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1,008.5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3,129.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87,878.99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51.170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发行新股4,362.1636万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201,008.5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3,129.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87,878.99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保荐人跟投主体为国泰海通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证裕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集团”)承诺获配股票限售期至2027年12月31日。除深创投集团外,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4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4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6年3月26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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