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111,115.8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1,699,814.9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和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之和的差异为人民币140,468,417.72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均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3318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4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7407851506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03446和39747851290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499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2156000359633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100017726000002和1100937679000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0712、2170000100000221215和217000010000022106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2156000359891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206020119200820065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一、二阶段结算工作,三阶段施工方结算资料已提供。鉴于三阶段单体较多、项目较复杂,且需要对6号至10号泊位进行整体审查,因此预计结算时间较长。梅山港区1号至5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结算耗时超过3年,考虑到6号至10号的工程总投资及建设智慧化程度高于1号至5号,因此预计结算时间更长。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11.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尾款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667.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拖轮购置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德师报(函)字(26)第Q00095号)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实际效益为人民币1,272.5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9,072.00万元。主要系目前航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装卸价格下降;另外资产折旧费用、能耗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各项成本增加,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提升设备性能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码头装卸效率,逐步提升项目效益。
注5: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2,214.23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5,964.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推行内贸箱直卸业务,推进边卸边提作业模式,以提高内贸作业效率,并动态平衡内贸与外贸作业比例,持续推进降本节支工作。
注6: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2,913.7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4,306.00万元。主要系受行业内船舶大型化趋势影响,1号集装箱码头因前沿水深和码头岸桥高度有待提升,目前仍以运营内支线及内贸航线为主,集装箱装卸单箱收入偏低,另外由于公司新购置装卸设备,导致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对堆场布局和作业流程予以优化,从而提高作业效率,增加作业量。
注7: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8,472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88,185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98,819千元,2025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9,366千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3,589,366千元的65%,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其中,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向全体股东发放2025年中期分红583,632千元(含税),剩余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1,750,895千元(含税)。即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剩余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10股0.9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共需支付股利1,750,895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包含2025年中期分红,公司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4,527千元(含税),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码头运营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资本经营发展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情况说明
202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国民经济运行顶压前行、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十四五”胜利收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
得益于稳外贸政策持续发力、完备的产业体系支撑以及国际市场多元化布局,2025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连续9年保持增长,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5.47万亿元,同比增长3.8%。
2025年,我国经济行稳致远,货物进出口稳定增长,为港口行业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增长态势提供有力支撑。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16.3亿吨,同比增长3.7%,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50.7亿吨,同比增长4.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7.0%。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20亿元,同比增长7.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8亿元,同比增长5.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2.14亿元,同比增长7.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47亿元,同比增长97.15%;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34.2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4%;资产负债率为26.99%,比上年末增加2.93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陶成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2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
至202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持股证明,法人股东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持股证明。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2、联系人:杨强 电话:0574-27686159
传真:0574-27687001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6-01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德勤华永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此外,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
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近三年,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甜甜,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敏,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4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甜甜于2026年1月19日曾收到1次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并不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情形外,以上项目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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