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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纬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新投公司”)拟将所持有公司68,227,9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8%)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资产经营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乐山高新投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乐山资产经营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98%)。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履行划转双方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乐山高新投公司的通知,乐山高新投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拟将所持有公司68,227,9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8%)以无偿划转方式注入至其全资子公司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企业发展战略布局调整。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无偿划转已履行划转双方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二) 受让方基本情况

  

  乐山资产经营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3月31日,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划出方):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划转标的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具体数量以划转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实际持股数额为准。甲方应保证所划转股权的权属清晰、合法、完整,并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划转基准日

  划转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划转标的的资产、债权债务、或有事项等均以该基准日为界定依据。

  (四)划转范围及过渡期权益约定

  划转范围仅限于甲方依法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及相关权利义务。划转不涉及尚纬股份的法人主体变更、经营管理权转移及职工安置。尚纬股份的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等与本次无偿划转无关,仍由尚纬股份享有或承担。若划转标的在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配股等权益变动,相关权益归属以专项审计报告及双方协商为准。

  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盈利(含分红、送股、配股、投资收益等所有正向权益变动)均由乙方单独享有;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亏损(含经营损失、资产减值等所有负向权益变动)均由甲方单独承担,甲方应在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货币形式足额补齐至乙方指定账户。过渡期盈亏的具体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结果为准,双方均认可该审计结果为盈亏核算及支付的唯一依据。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变更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尚纬股份

  股票代码:60333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高新盛泰孵化港7层4号

  通讯地址: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高新盛泰孵化港7层4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企业发展战略布局调整,乐山高新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尚纬股份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以无偿方式划转至乐山资产经营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8%)。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乐山科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乐山高新投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尚纬股份68,227,9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8%)无偿划转至乐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尚纬股份68,227,9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3月31日,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划出方):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划转标的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具体数量以划转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实际持股数额为准。甲方应保证所划转股权的权属清晰、合法、完整,并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划转基准日

  划转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划转标的的资产、债权债务、或有事项等均以该基准日为界定依据。

  (四)划转范围及过渡期权益约定

  划转范围仅限于甲方依法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及相关权利义务。划转不涉及尚纬股份的法人主体变更、经营管理权转移及职工安置。尚纬股份的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等与本次无偿划转无关,仍由尚纬股份享有或承担。若划转标的在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配股等权益变动,相关权益归属以专项审计报告及双方协商为准。

  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盈利(含分红、送股、配股、投资收益等所有正向权益变动)均由乙方单独享有;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亏损(含经营损失、资产减值等所有负向权益变动)均由甲方单独承担,甲方应在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货币形式足额补齐至乙方指定账户。过渡期盈亏的具体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结果为准,双方均认可该审计结果为盈亏核算及支付的唯一依据。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山科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作为乐山高新投公司唯一股东,乐山高新投公司作为乐山资产经营公司唯一股东。基于上述股权控制关系,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1、2026年3月27日,乐山高新投公司出具股东决定书同意本次股权划转相关议案。

  2、2026年3月27日,乐山资产经营公司出具股东决定书同意本次股权划转相关议案。

  3、2026年3月31日,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涉及的乐山高新投公司所持尚纬股份的股份不涉及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的交付。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尚纬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尚纬股份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王丹

  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王丹

  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王丹

  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尚纬股份

  股票代码:60333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营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企业发展战略布局调整,乐山高新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尚纬股份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以无偿方式划转至乐山资产经营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通过乐山资产经营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8%)。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乐山科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乐山高新投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尚纬股份68,227,9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8%)无偿划转至乐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通过乐山资产经营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3月31日,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划出方):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划转标的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具体数量以划转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实际持股数额为准。甲方应保证所划转股权的权属清晰、合法、完整,并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划转基准日

  划转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划转标的的资产、债权债务、或有事项等均以该基准日为界定依据。

  (四)划转范围及过渡期权益约定

  划转范围仅限于甲方依法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及相关权利义务。划转不涉及尚纬股份的法人主体变更、经营管理权转移及职工安置。尚纬股份的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等与本次无偿划转无关,仍由尚纬股份享有或承担。若划转标的在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配股等权益变动,相关权益归属以专项审计报告及双方协商为准。

  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盈利(含分红、送股、配股、投资收益等所有正向权益变动)均由乙方单独享有;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亏损(含经营损失、资产减值等所有负向权益变动)均由甲方单独承担,甲方应在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货币形式足额补齐至乙方指定账户。过渡期盈亏的具体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结果为准,双方均认可该审计结果为盈亏核算及支付的唯一依据。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山高新投公司、乐山资产经营公司已就本次转让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1、2026年3月27日,乐山高新投公司出具股东决定书同意本次股权划转相关议案。

  2、2026年3月27日,乐山资产经营公司出具股东决定书同意本次股权划转相关议案。

  3、2026年3月31日,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涉及的乐山高新投公司所持尚纬股份的股份不涉及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的交付。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尚纬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尚纬股份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彭松

  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彭松

  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彭松

  签署日期: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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