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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2号),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8.00亿元。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开设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与独立财务顾问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根据实际需要履行全部法定及约定程序与手续等。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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