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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年度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096,344.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14,103.94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72,701,277.8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40,557,559.2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0,557,559.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4,014,553股。

  3、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4,014,5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0,480,291.06元(含税)。

  4、公司2025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1)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101,964,653.10元,并于2025年9月3日实施完成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50,974,526.55元。

  (2)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1,454,817.61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17.73%。

  (3)公司本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4,850,458.11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6.3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47,482,556.15元、1,209,616,453.84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31%、5.88%,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现金分红方案: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为当期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资产池业务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及子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含)30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配套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4、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5、本次资产池业务涉及质押担保情况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业务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各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资产池业务旨在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要求开展资金池业务,确保资金划拨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及子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定期跟踪业务实施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 开展资金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的资金池业务是以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基础,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效益最大化。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或“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中兴华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兴华事务所在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且中兴华事务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16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全所从业人员3000多人。

  项目组成员:

  

  (三)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幕(项目合伙人):自1989年从事审计工作,于2000年6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自1989年到1998年在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自1998年到2013年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3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起先后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IPO及年报审计。近三年签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6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阿丽:自2017年从事审计工作,于2019年10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自2017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7年起先后为东软载波(300183)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兴华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尹淑英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自2002年从事审计工作,自2014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吕建幕、王阿丽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尹淑英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七)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八)审计收费

  2025年年度公司付予中兴华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50万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并依此审计费用金额与中兴华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中兴华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6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4、上述议案8及子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上述议案2-3、6-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3、交易品种:远期、掉期、期权等业务。

  4、交易场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5、交易期限: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7、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远期、掉期、期权等业务。

  交易场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其他风险:相关业务可能受到全球政治、经济和法律变动因素影响,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尽量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相关的以下20个议案:

  1、 《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7、《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8、《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9、《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向浙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青岛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向汇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8、《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9、《关于子公司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0、《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伊科思”)、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凯新材料”)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5、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软控欧洲研发和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欧研”)、軟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軟控香港”)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软控欧研及軟控香港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同意公司为软控欧研、軟控香港或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汇丰银行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

  16、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7、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8、为满足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以开具备用信用证、保函等形式为其在境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9、为满足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软控机电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为满足子公司軟控香港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軟控香港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4日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营旧路两侧、工业园路南

  法定代表人:官炳政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342,680,296.13元,负债9,382,498,917.77元,资产负债率为76.02%;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336,644,607.04元,净利润147,306,762.47元。

  软控机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抚顺市东洲区齐隆东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李云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异戊二烯、双环戊二烯、间戊二烯、抽余碳五、粗碳六、异戊橡胶、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产品及其原料和衍生产品、助剂(包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品、中间品及衍生品等)的开发、生产、销售,蒸汽转供(经营);2-丁烯、氨(别名:液氨)、乙醇[无水]、乙苯(别名:乙基苯)、正丁醇、正庚烷、正已烷、正戊烷、正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乙腈、氨溶液[含氨>10%](别名:氨水)、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苯胺、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丙烯、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醇、糠醛、1,2-二甲苯、苯、苯乙烯、2-甲基-1-丙醇、2-甲基丁烷、1-戊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乙胺、环戊烷、石脑油、粗苯、甲苯、硫酸、盐酸、2-丁酮(别名:甲基乙基酮)、2-丙烯腈[稳定的]、环氧乙烷、溶剂油[闭杯闪点≤60℃]、碳九、碳四、碳八、碳十、苯酚、液化气及天然气【只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不包括:城镇燃气(民用液化气体燃料和车载燃料使用的)】、页岩油、石油树脂、聚丙烯、石蜡、液蜡、乙烯焦油、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3,669,054.61元,负债178,187,355.84元,资产负债率为44.14%;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68,678,114.42元,净利润-76,071,622.47元。

  抚顺伊科思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闫志港

  注册资本:27,62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64.52%

  经营范围: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经融业务);批发,零售: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蒸汽热的生产、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82,608,249.24元,负债1,417,501,942.28元,资产负债率为75.29%;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82,994,082.50元,净利润40,134,292.88元。

  益凯新材料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软控欧洲研发和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斯洛伐克卡杜布尼萨市

  法定代表人:徐传格

  注册资本:10,000欧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自然和技术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设备的项目和设计工程;单种类金属产品的生产;使用简易方法进行金属加工;用于经济领域的设备生产;仓储;电脑服务;电脑数据处理相关的业务;信息试验、测定、分析和检查;管理服务;商务、管理和经济咨询业务等。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767,078.83元,负债46,379,090.55元,资产负债率为46.49%;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401,720.57元,净利润2,637,348.57元。

  软控欧洲研发和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软控(美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资本:10美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计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自动化与信息化系统、网络及监控工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循环利用相关装备、材料、产品、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业务的技术服务、咨询和培训、项目的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800,845.38元,负债47,620,295.72元,资产负债率为165.34%;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30,043.81元,净利润1,926,470.00元。

  软控(美洲)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4,754.89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41%。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4,754.89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41%;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告中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为银行授信和产品销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69,744万元(其中欧元汇率按1欧元=7.9744元人民币计算),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43%;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69,744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43%;公司为产品销售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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