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其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6年4月17日17:3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0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1200 电话:0534-8215064
邮箱地址:blcyzqb@sdblcy.com
联系人:张熠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组成方式变动,公司对本次发行的组成方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4,814.9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4,814.9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1新建年产5万吨功能糖项目实际建设产能为3,000吨阿洛酮糖和20,000吨抗性糊精,共2.3万吨,该项目名称中的“年产5万吨”是指在考虑联产益生元、结晶糖情况下的累计产能。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
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二)《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作出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三)《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作出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中关于泰国大健康新食品原料智慧工厂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根据拆分为两个子项目后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作出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三、本次调整的授权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重大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6-005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6月末发行完成,并分别假设可转债持有人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814.96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66元/股,转股数量为46,818,727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即2024年9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20,012,32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票回购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59.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33.89万元。假设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测算:1)与上年同期持平;2)较上年同期增长10%;3)较上年同期增长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不代表对公司2025年及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所造成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每股收益指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会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份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益生元系列产品、膳食纤维系列产品、健康甜味剂产品和其他淀粉糖(醇)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体产品包括低聚异麦芽糖、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木糖、抗性糊精、聚葡萄糖、阿洛酮糖、异麦芽酮糖、水苏糖、结晶果糖等,是国内乃至全球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多品种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泰国大健康新食品原料智慧工厂项目、功能糖干燥扩产与综合提升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现有益生元、健康甜味剂及膳食纤维产品产能,完善公司产品体系,促进技术水平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人才培养及管理机制,拥有一支集研发、生产、销售、管理于一体的人才队伍。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强有力的营销团队,培养或引进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与技术专才,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并将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建立科学晋升通道,提升员工个人价值与员工满意度,留住人才。此外,公司还将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对项目核心团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储备与研发创新,经过多年研发投入,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国内发明专利80项,海外专利12项,专利覆盖了抗性糊精、阿洛酮糖、低聚果糖、异麦芽酮糖等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膳食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功能糖应用工程实验室等多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并与山东大学、江南大学、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实现了广泛的技术交流和资源共享。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团队建设,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35人,在益生元、膳食纤维及健康甜味剂等各类新食品原料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在益生元及膳食纤维行业内深耕多年,形成了布局全球的营销网络、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作为全球重要的益生元、膳食纤维与健康甜味剂产品生产商,公司产品远销欧洲、美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和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品牌客户包括雀巢、玛氏、联合利华、娃哈哈、蒙牛、伊利等国内外大中型知名企业,下游客户覆盖食品、饮料、保健品、医药、动物营养等众多行业。得益于大健康理念的逐渐深化,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凭借出色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及畅通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持续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较好的人员、技术、市场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坚定不移发展主营业务,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益生元、膳食纤维、健康甜味剂和其他淀粉糖(醇)四大产品系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成为全球市场产品规格最全、规格数量最多的生产商之一。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产品优势、品牌优势,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依靠新产品、新技术抢占市场;此外,公司将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控,注重产品质量的细节管理,抓好关键控制点,严把质量关,获取更多客户认可;同时,公司将把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国内、国际销售网络布局,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场份额,推动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二)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建设,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窦宝德,实际控制人窦宝德和窦光朋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6-004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6-006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3月2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窦宝德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制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如下:
1.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814.96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在公司股东会批准和授权本次可转债发行事宜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的本金及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本数);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普通股股东(含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减资、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或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制定了《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4,814.9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1新建年产5万吨功能糖项目实际建设产能为3,000吨阿洛酮糖和20,000吨抗性糊精,共2.3万吨,该项目名称中的“年产5万吨”是指在考虑联产益生元、结晶糖情况下的累计产能。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0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编制了《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变更名称及其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君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青岛恩复开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恩复开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两方涉及对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等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均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君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舟山君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P2U66
出资额:20,03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日
营业期限:2016年7月1日至 2046年6月3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霍曙光)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迎宾大道116号(B座)1103-1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恩复开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嘉兴恩复开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C5M7M
出资额:2,42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4月29日至2046年4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霍曙光)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05室-6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两方工商信息的变更事项不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会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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