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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精简法人主体,提升运营效率,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水务”)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颍水务”)。合并后,漯河水务存续,临颍水务解散并注销其独立法人资格,临颍水务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漯河水务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1122061388037T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森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1日

  住所: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中段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利用;设计、安装水处理设备;承接水处理工程(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经营情况:负责漯河市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日常运营,处理规模3万m?/日。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经核查,漯河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1122MA44GMB485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森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住所: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经七路中段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利用。

  经营情况:负责漯河市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日常运营,处理规模3万m?/日。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经核查,临颍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1、合并方式

  漯河水务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临颍水务,吸收合并后,漯河水务存续经营,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临颍水务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漯河水务依法承继。

  本次合并双方为同一母公司(中原环保)控制下的全资子公司,经双方协商并依据审计结果,无需支付现金对价。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临颍水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99,946,499.12元,该净资产价值在合并后由漯河水务承继。

  2、相关安排

  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审批、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3、职工安置

  临颍水务全体在职员工均由存续公司漯河水务全部接收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与临颍水务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漯河水务承继和履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由漯河水务与临颍水务签署《公司吸收合并协议》。同时,因临颍水务负责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已签署相关特许经营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该业务将由漯河水务承接,为保障程序规范性,确保污水处理稳妥衔接,相关方就业务主体变更事项签署《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三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吸收合并方):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被吸收合并方):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2.整体交易安排

  2.1.甲方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并,即合并后甲方继续存续,乙方解散并注销。

  2.2.自合并完成之日起,乙方将被吸收合并入甲方,乙方的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甲方依法承继,附着于乙方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甲方依法享有及承担;双方另有不同约定的除外。相关的转移/过户手续将由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办理。

  本协议约定的吸收合并完成后,甲方的名称及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也即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名称为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5.合并对价及支付

  5.1.股东权益

  双方同意,乙方的全部股东权益为人民币(大写)玖仟玖佰玖拾肆万陆仟肆佰玖拾玖元壹角贰分(¥99946499.12元)。

  5.2.上述股东权益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

  5.3.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即定价基准日),乙方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玖仟玖佰玖拾肆万陆仟肆佰玖拾玖元壹角贰分(¥99946499.12元)。

  5.4.吸收合并对价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就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

  6.其他合并安排

  6.1.债权债务承继

  吸收合并前乙方的全部债权、债务,吸收合并后由甲方承继。

  6.2.手续费用的负担

  (1)就本协议签订、履行,本协议双方各自聘请服务机构,各自承担相应服务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凭本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由合并后公司(即甲方)承担。

  6.3.通知、公告程序

  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7.基准日前至交割完成日损益处理

  7.1.截至基准日,甲方和乙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乙双方的共同股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享有。

  7.2.自基准日起至交割完成日止,甲方和乙方的所有损益均由甲方享有。

  (二)《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三方协议》

  甲方:临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丙方:中原环保漯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1、丙方全面承继乙方在《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19年补充协议》《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确认协议》(包括基于以上协议形成的其它来往文件)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二期的基本水量合并计算,即每一个运营月内的基本水量按日平均6万立方米(设计水量的100%)计算。若运营期内每个运营月日平均实际污水进水水量低于上述合并后的基本水量,甲方按该合并后的基本水量(即日平均6万立方米对应的月水量)计算应付污水处理服务费;若当月实际污水处理量超过该合并后的基本水量,甲方按每月实际处理水量向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治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涉及吸收合并的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1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最终授信额度和品种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经营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办理授信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1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17号12层1207号

  负责人:苏子轩

  截至2025年末,中勤万信合伙人79人,注册会计师4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14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597.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916.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64.17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审计收费(未经审计)3,711.0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668.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9,836.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599.01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审计收费(经审计)3,347.5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勤万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5,447.1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起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天迈科技、凯旺科技、新乡滤器、中裕广恒等多家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图生物、华路时代、鼎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自2016年起开始为中勤万信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为中原高速、金冠股份、捷安高科、凯旺科技、天迈科技、天马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1万元(财务报告审计32万元、内控审计19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一致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中勤万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2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按照任职岗位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以下简称“职业经理人”)薪酬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职业经理人的目标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职业经理人当年经营业绩及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均值等因素综合拟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2、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薪酬标准与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五)中长期激励

  公司规范有序探索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跟投等多种激励方式,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据实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24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

  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资金流动性充足、降低债务风险、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净化公司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债务结构等资金需求,净化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批复金额为准,本次为净化公司首次注册公司债券)。

  一、符合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净化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净化公司各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拟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及发行方式: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10亿元,债券品种及金额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批复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15年。成功注册取得批复后,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期限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实际发行时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4、资金用途: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5、担保方式:信用发行(无担保)。

  6、主承销商:建立2026年净化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入围库,入围净化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库的金融机构均可参与本次公司债的承销工作,每期发行时,净化公司从入围库中选择当期主承销商。

  经核实,净化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顺利进行,授权上市公司经理层在不超过10亿元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

  3、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净化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净化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债券品种及金额以最终实际批复为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1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3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6年4月1日15:00

  3、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通讯方式出席1人,董事马学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6、主持人:董事长梁伟刚先生

  7、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4、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6、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7、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通过《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通过《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4、通过《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5、通过《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6、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7、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8、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通过《关于向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增资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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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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