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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4月1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8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并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日成立,2016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首席合伙人:丁天方

  截至2025年末,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拥有合伙人29名、注册会计师13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9名。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424.7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735.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37.74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343万元,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浙江天平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586.5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浙江天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浙江天平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受到1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2人;1次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从业人员2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出具警示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浙江天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承芳,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2024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项目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5年起就职于浙江天平,2023年3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业期间为新三板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相关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项目。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8万元(2023年度80万元、2024年度78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均为20万元),合计98万元。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章程》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修订。

  同时,公司经梳理上位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具体修订的制度清单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1-5项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7,921.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873,870.53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87,387.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57,680,505.8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02,333,749.94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5,033,239.39元。

  经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72,262,053.55元;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红利101,166,874.97元;2025年度共计派发173,428,928.52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4.58%。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子公司为核心运营主体,公司本级不直接开展实体业务。报告期内下属主要子公司涉及两个行业。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一)商业地产

  公司的商业地产业务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供经营面积17.06万平方米。广场公司是宁波富达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运营管理涵盖奢侈品购物中心、高端精品百货店、时尚潮流品牌商城和城市时尚休闲商业综合体等,除天一广场商业租赁业务之外,还自营国际购物中心、GUGO酷购商城二家主力店,受托经营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

  报告期内,广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战略部署,通过实施空间焕新工程、推进品牌迭代升级、创新营销模式、优化服务品质等关键举措,努力推动消费提质与经营增效协同发展。一是确保“稳中求进”,高效实施改造工程升级焕新。天一和义商圈更新项目有序推进,通过空间重构与功能升级,打破原先相对割裂的“组团式”商业布局,构建完整连贯、体验融合的一体化商业空间;二是注重“创新引领”,构建品牌竞争壁垒。着力强化招商工作的精准性与实效性,通过深化市场研究和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品牌引进实现从“量”到“质”的升级。动态把握消费需求变化,完善项目评估机制,针对不同商业体的定位特点,实施“一品牌一策略”引进机制。2025年全年天一和义商圈调整引进新品牌109个,其中首店(包括首店、独有店、旗舰店)69家;三是紧扣“商圈联动”,释放区域商业潜力。全年精心策划250余场高品质营销活动,强化城市消费核心地位,各类商圈联动活动形成强大引流能力场。IP创新增强消费活力,通过主题美陈与互动体验双轮驱动,构建年轻消费新场景。智慧运营有效提升商圈影响力,商圈餐饮类数字消费券营销和新媒体矩阵营销实现多元内容输出;四是秉持“高效尊享”,提升客户体验与忠诚度。围绕“服务体验革新、运营效率提升、会员价值提升”三大方向,创新会员运营机制,深耕会员服务。通过强化高端会员维系、提升会员服务品质和优化数字化服务体系,构建高品质会员价值生态体系。报告期内,天一广场获得全国“2025年度人气购物中心TOP100”、第二批浙江省夜经济坐标“夜购”标杆等荣誉。

  (二)水泥建材

  公司以富达建材为平台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水泥制造业务以科环公司下属子公司——舜江公司、蒙自公司及新平公司为主体,主要产品为32.5级水泥、42.5级水泥、海工水泥等,年产能490万吨。主要产地在宁波余姚、云南蒙自、新平三地。

  2025年,在整体水泥市场需求收缩、成本高企、环保约束趋紧等压力下,富达建材通过实施工艺革新降本、数智改造提效、绿色低碳攻坚、市场布局优化等多重举措,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稳固销售市场基本盘,2025年共销售水泥371.09万吨,同比增加5.06%。报告期内,舜江公司深化精细管理,持续优化生产管控,开展技术改造,推动降本增效;调整销售策略,优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商混企业、重点工程、包装水泥等业务领域;布局绿色能源,构建低碳体系,报告期内储能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先后投入使用,每年可节省电费70万元左右。蒙自公司强化市场攻坚,通过拓宽销售市场、提高经销商粘性、参与行业协同等方式,全力拓展效益增长空间;积极实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超低排放改造核心SCR技改已完成72小时连续运行验收,绿色低碳节能技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水泥行业按备案产能生产的要求,完成3333t/d熟料生产线补充产能置换方案,为生产经营提供合规保障。新平公司坚持降本增效,持续强化内部管理,统筹市场开拓与矿山资源保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中有进态势,销量及成本均有所改善,大幅度减少亏损接近2000万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

  2025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4.77亿元,同比下降13.12%,利润总额2.19亿元,同比下降22.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亿元,同比下降12.61%。实现每股收益0.126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749%。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1.93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剔除本年度科环公司计提上峰科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0.52亿元、上年度计提该项减值准备0.20亿元,再调整2024年3月起,富达金驼铃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等相关不可比因素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6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0.4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52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29亿元、投资性房地产9.3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15.87亿元(主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利息15.58亿元);负债总额8.59亿元,其中银行借款3.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8.67亿元,资产负债率21.20%,分别比年初下降0.64%和减少1.07个百分点。

  2、产业简况

  (1)商业地产:2025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3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5.88%,其中租金收入3.73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61亿元,物业广告收入0.56亿元,托管收入0.0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15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144.35%),净利润2.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128.21%),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5.47%、12.60%和10.75%。天一广场可供经营面积17.06万平方米,出租率93.83%(含自营和联营)。

  (2)水泥建材:2025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371.09万吨,水泥销量同比增加17.87万吨,上升5.06%。完成营业收入9.47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4.10%),实现利润总额-0.90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1.06%),净利润-0.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21.68%),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0.3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天一广场城市

  更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名称: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9947万元(包含停车场项目的预计投资4983万元)

  ●本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项目可能存在因政策审批原因致使项目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实际施行与计划方案存有差异、建设进程不达预期、项目建设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能存在受市场消费需求、消费者购买力变化等影响不能达成规划时预期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业地产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为主体,核心项目为位于宁波市海曙商贸核心区三江口城市中心的宁波天一广场,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广场公司拥有天一广场统一产权,除商业租赁业务之外还自营国际购物中心、GUGO酷购商城二家主力店。广场公司同时受托经营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场公司资产总额18.6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及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定期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8.59亿元),负债总额2.83亿元,净资产15.86亿元,资产负债率15.16%;2025年度广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亿元(其中天一广场租赁收入3.73亿元),实现净利润2.35亿元。

  近年来,宁波市确立了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奋斗目标,着力推动宁波市消费升级,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同时,现阶段商业综合体逐渐由商业中心向生活方式中心转型、由以零售为核心向以文化休闲消费为核心转型、由方便式消费向沉浸式消费体验转型。天一广场自2002年建成开放以来,运营至今已二十多年。随着城市各类新兴商业综合体的快速发展,广场的建筑形象对新兴消费群体吸引力逐步降低,公共设施设备运营多年,维保成本逐年加大;开放、分散式的建筑格局,使顾客消费休闲极易受到风吹雨淋、夏热冬寒等天气因素影响,且无法形成连贯的消费休闲动线,体验感较差;配套车位严重不足,停车困难,交通动线导向不畅;建筑容积率低,单体建筑多,格局零散,整体建筑规模和商业优势难以发挥。以上因素对天一广场这一传统商业综合体提出了更高的转型升级要求。

  对此,广场公司拟开展本项目,按照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的原则和逻辑,重点提升商业形象及氛围,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优化交通动线,焕发区域新活力;通过增设绿色、生态景观,结合历史文化元素,营造宜人环境,增强商业休闲体验;通过数字化技术打造智慧共享空间,构建多样化商业街区,吸引多元化消费群体;进一步巩固天一和义商圈作为宁波头部商业综合体的标杆地位,提升宁波城市商业地标形象,推进宁波城市更新进程,加速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助力宁波打造东方滨海时尚之都。

  (二)审议情况

  本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核,于2026年4月1日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的议案》,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停车场项目”)作为本项目的先行项目已完成施工合同订立,并于2026年2月9日进场施工。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

  (二)项目投资主体: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9947万元(包含停车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4983万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建地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188号,宁波市天一广场内。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拆改结合综合整治方式对天一广场进行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拆除、改造加固建筑面积约8200㎡,净增计容建筑面积约17071㎡(新建停车楼约4968㎡及净增商业面积约12103㎡),新增地下建筑面积约600㎡,室外改造约28000㎡。建设内容包括局部结构拆改与加顶、屋面改造、外立面及室内装修、新增停车楼及商业区域、云环建设、中心广场改造、室外舞台建设、室外管线改造、水街水景提升、景观灯光升级、公厕改造、光伏应用及设备更新、配套电力扩容等。改造完成后,天一广场计容建筑面积将提升至约23.33万㎡。

  注:停车场项目较原方案有所调整,由原先设置412个机动车位改为370个,其中立体停车场车位336个,室外地面车位34个。

  (七)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2026年6月逐步开工(其中停车场2026年2月已提前开工),按照分区块、分阶段改造,边营业、边施工的方式,计划到2027年12月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约为18个月。本项目建设工期需结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各分区块项目方案的审批进度确定。

  (八)项目投资回收期:预计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11.48年。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分区块、不停业施工。从短期来看,本项目筹备协调及改造施工的难度较大,建设改造期内对商户维护、客流保持等运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从长期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天一广场在宁波商业综合体进入存量时代后,有效应对白热化竞争态势的重要举措,能够提升天一广场硬件环境和基础配套能力,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增强对优质品牌的吸引力,有效促进城市消费的循环与流动。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天一商圈的繁荣发展,是保持天一广场旗舰商业综合体地位,提升城市商业地标形象,推动宁波复兴区城市更新的必要措施。

  四、投资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涉及多项审批流程,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未获政府部门审批等原因,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后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可能存在实际施行与计划方案存有差异、建设进程不达预期、项目建设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

  (二)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能存在受市场消费需求、消费者购买力变化等影响不能达成规划时预期目标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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