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予以回购注销;此外,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550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1,95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3,896,700元减至人民币242,764,75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3,896,700股减至242,764,75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魂网络”)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予以回购注销;此外,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550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1,950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小雁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4)。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6、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0、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550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1,950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65元/股。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10,923,317.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1、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00股予以回购注销;此外,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550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1,950股予以回购注销;

  2、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3、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电魂网络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1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89.95万元,应收账款等已经收回、转回坏账准备6.75万元,股权投资与应收账款等已经处置、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853.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5年末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7,789.95万元,应收账款等已经收回、转回坏账准备6.75万元,股权投资与应收账款已经处置、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853.87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7,783.20万元,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97.7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并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所有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拟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俞乐平、卢小雁、李健回避了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2、审议通过《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历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胡建平、陈芳、胡玉彪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在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同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综合授信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融资额度内负责办理融资的具体事宜,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胡建平、陈芳、胡玉彪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00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550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131,950股限制性股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1、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芳女士、胡建平先生、胡玉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在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形成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在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同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3、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337,253.85元,未超过已经审批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指上缤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76627316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9层910

  3、法定代表人:闫飞

  4、注册资本:286.3152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杭州奥义电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8TL3M2P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业路27号8楼802室

  3、法定代表人:荆宇航

  4、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服务:体育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游戏软件、电子商务技术;承接: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凭资质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杭州勺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3282443245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1幢15层

  3、法定代表人:柴学梁

  4、注册资本:2145.0848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监事,已于2025年4月18辞去该监事职务,因卸任未满12个月,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认定为关联方,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的相关规定。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杭州润通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B272H2X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1幢801室

  3、法定代表人:沈洋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先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合计持有其75%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5)宁波摩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GMDFH58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甬水桥科创中心2号14楼(14-2-1)室

  3、法定代表人:朱健瑞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已于2025年12月19日辞去董事职务,因卸任未满12个月,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认定为关联方,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的相关规定。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6)杭州蚁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J0GND45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业路27号9楼901室

  3、法定代表人:沈洋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先生持有其75%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7)杭州智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KH01U32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潮韵社区保亿绿城·奥邸国际1幢4103

  3、法定代表人:杨迪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体育竞赛组织;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动漫游戏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先生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上海漫魂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088553346Y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吉贝路117弄2号楼T1-1901室

  3、法定代表人:吕晓君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旧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纸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动漫游戏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品牌管理;工业设计服务;版权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漫魂幻新策划设计有限公司法人吕晓君先生担任其法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621,460.00元。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55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0,301,857.50元。

  综上,公司本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1,95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0,923,317.50元。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3,896,700元减至人民币242,764,75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3,896,700股减至242,764,750股。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2、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3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磊,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7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3家挂牌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5家,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章磊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警示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近三年未曾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规模大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历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 报备文件

  1、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适当简化分红程序,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结合公司当期业绩等情况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