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
1、内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对应的岗位标准发放职务薪酬,除薪酬外,根据薪酬标准与方案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结合行业、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任具体职务、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与方案确定并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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