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铭钧先生、赵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90.03万元,占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730.62万元的1.11%。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同意提交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两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舜江公司79%的股份,公司持有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52%的股份)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舜江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
预计2026年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预计年度内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需。
本次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7,921.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873,870.53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87,387.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57,680,505.8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02,333,749.94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5,033,239.39元。
经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72,262,053.55元;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红利101,166,874.97元;2025年度共计派发173,428,928.52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4.58%。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92,548,839.11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5.19%。上述指标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具体授权方案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比例、金额上限
可以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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