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煤股份”)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炭材”)拟向金融机构合计申请融资2.8亿元,其中,向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8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向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公司拟为汝丰炭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融资租赁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为业务合同及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少数股东汝丰焦化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全部出质给公司,因而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汝丰炭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和实质控制权。汝丰炭材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2.34亿元,即对控股子公司汝丰炭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3亿元,对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2亿元,对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9亿元,累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8.54%。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1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3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6-020号公告)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在部分银行授信到期后,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拟继续向其申请授信并开展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经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9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经与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人民币40亿元最高余额内的所有融资业务,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中期借款、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借款、国内订单融资、国内保理、保函、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融资(议付)业务等,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9年4月30日,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洽,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9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经与平安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9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经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其中:敞口授信额度20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20亿元,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9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营管理部,撤销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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