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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129.94亿元,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44.94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85.00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合作养殖户、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5.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6%,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5.12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0.27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京基智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07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广东京基智农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对象股权结构

  广东京基智农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京基智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行深东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保证人/甲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债务人: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2、 主债权:《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的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3、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确保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推进其业务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担保发生额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129.94亿元,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44.94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85.00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合作养殖户、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5.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6%,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5.12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0.27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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