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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37,817.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545,687.56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254,568.76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566,479,449.46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712,898,903.52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9,623,742.3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3,825,000.00元和85,975,000.0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2.36%和2.50%,均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4,158,2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清洁能源

  公司主要开展水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湖南境内的株洲航电、蟒塘溪、鸟儿巢3座水电站以及南洲产业园、常德汽配城、湘科大厦、果子熟了、娄星产业开发区5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可控总装机容量为24.502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南电网;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一部分由产业园内部企业消纳,剩余部分输入湖南电网。

  (二)自然资源

  公司以湖南发展益沅为平台,开展河砂、河卵石、碎石等产品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销售业务,主要从具有河道采砂经营权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批发砂石后分销,报告期内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为延伸砂石产业链,提升砂石资源附加值,逐步向高附加值砂石产业转型,湖南发展益沅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合作,控股设立湖南发展琼湖建材,在湖南沅江投资建设机制砂加工厂开展机制砂加工及销售业务。该项目主要采用“圆锥+立轴+对辊+棒磨”制砂工艺,配套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报告期内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事项

  2025年0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尹小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尹小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董事长的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3公告。

  2、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事项

  2024年01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蟒电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蟒电公司”)采用协议方式向芷江县自然资源局购买正在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相关政策变化影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调整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经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参考湘康驰房评字(2024)第N03010号评估报告,由芷江县自然资源局以1,076.24万元有偿收回蟒电公司16幢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6,264.33平方米。待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相关手续后,依法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为依规完善蟒电公司正在使用的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于2024年05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有偿收回协议》,并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参与办公及生活用地竞拍和地上房屋建筑物购回等工作。2024年07月,蟒电公司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4年10月,蟒电公司取得芷江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796平方米。目前,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条例,收回了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并办理了其中八幢建筑物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除一幢建筑物因安全质量等级不达标需拆除外,其余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2、2024-003、2024-027、2024-029、2024-035、2024-038、2024-051、2025-004公告。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

  2025年03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5、2025-006公告。

  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称“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03月19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开始停牌。2025年04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04月02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复牌。公司分别于2025年08月及09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09月,公司收到《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4家水电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25〕67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73号)。2025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6年0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3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6年03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8、2025-013、2025-015、2025-016、2025-019、2025-039、2025-044、2025-051、2025-057、2025-059、2025-067、2025-069、2025-071、2025-084、2026-007、2026-013公告。

  5、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2024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以同比例减资方式将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1,797,271.55元减少至29,700,000.00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90%。2025年03月,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63、2024-064、2025-009公告。

  6、关于对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2025年03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2025年04月,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已与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银盛”)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与湖南银盛、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三方协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10、2025-011、2025-030公告。

  7、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事项

  2023年08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项目主体)、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装公司”,为EPC总承包商)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湖南安装公司向公司提交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后,公司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

  因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同时引入深圳市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的EPC方。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07月,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注:深圳建融新能源为新EPC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知情确认函)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一》相关条款约定,2024年07月,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了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受托方增补支付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原《合作协议》约定的950万元变更为1,550万元。《补充协议一》正式生效后,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

  2024年10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依据《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受托方增补支付54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1,550万元变更为2,090万元。

  2025年03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依据《补充协议三》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受托方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940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由2,090万元变更为3,030万元。

  2025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依据《补充协议四》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或出具新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受托方于2026年06月30日前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1,267.776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由3,030万元变更为4,297.776万元,公司同意在2026年11月30日前不要求退还意向金。《补充协议四》生效后,深圳建融新能源已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项目受托方已按协议约定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633.89万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3-037、2023-039、2023-042、2024-036、2024-037、2024-039、2024-052、2024-053、2024-059、2025-010、2025-012、2025-031、2025-081、2025-082、2025-083公告。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均无影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14、2026-011公告。

  9、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04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湖南能源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代为培育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红寺堡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二期150万千瓦)项目及湖南省内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05月,公司与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了《代为培育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2、2025-028、2025-038、2025-041公告。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年04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0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06月18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22、2025-024、2025-038、2025-045公告。

  11、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

  2025年04月,公司收到董事长韩智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韩智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33公告。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

  2025年04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34、2025-036公告。

  1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

  2025年04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34、2025-037公告。

  1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06月及07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2025年07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公司证券简称“湖南发展”及证券代码“000722”保持不变。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46、2025-047、2025-054、2025-055。

  15、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06月及07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曾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46、2025-049、2025-054公告。

  16、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

  2025年06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湖南省长沙市湘科大厦建筑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湘科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0.657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0.55MW(以施工设计为准),静态总投资约210.53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52、2025-053公告。

  17、关于解散清算参股公司事项

  2025年09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参股公司的议案》。根据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发展”)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开元发展明确终止经营,停止开展相关业务。结合开元发展实际经营情况,经与股东协商一致,同意解散清算开元发展。2025年11月,开元发展取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开元发展注销登记。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42、2025-065、2025-066、2025-079公告。

  18、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出租土地并开展经营合作事项

  2025年11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出租土地并开展经营合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发展琼湖建材以公开挂牌方式将位于沅江市南大膳镇双学垸创新路东侧机制砂厂区内约24,254㎡空地出租给湖南鑫益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益沅公司”),租赁期限十年,租金总额2,025.00万元(含税),并联合公司参股孙公司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与鑫益沅公司开展石英砂项目经营合作。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77、2025-078公告。

  19、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志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志科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辞任该职务后,李志科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陈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84、2025-085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志刚

  2026年04月0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或服务、接受提供的劳务或服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911.0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志刚先生、曾令胜先生需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及子(分)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及业务范围内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志刚先生、曾令胜先生均回避表决。

  (3)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3,911.00万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1、因公司关联方众多,且部分预计金额较小,遂合并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及相同关联交易类型(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2026年,公司下属子(分)公司预计将与集团机电公司发生日常维护、运行调度管理、运行与检修服务等共计2,600.00万元。2、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写字楼及公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3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湖南能源集团

  (1)基本信息

  

  (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南能源集团总资产11,317,152万元,净资产3,289,928万元;2025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698,516万元,净利润144,411万元(备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2、集团机电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机电公司总资产4,960万元、净资产4,959万元;2025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0万元(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机电公司为湖南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能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2、结算方式

  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根据相关业务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8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0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0,831.77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4,297.32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52.5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12.60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963.9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2,600.8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1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自律处分2人次,行业惩戒2人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丽云,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双,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服务业务7年以上,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负责过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目前任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质量复核岗位,主持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量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0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04月0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

  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通知于2026年03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04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16.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213.78万元,每股收益为0.1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

  公司董事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①非独立董事薪酬

  a.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b.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本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c.不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本公司非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6.00万元(税前)/人·年。该标准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独立董事薪酬

  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10.00万元(税前)/人·年。该标准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为本议案利益相关人,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刘志刚先生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本议案利益相关人,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6年,公司将坚定能源核心主业战略定位,加大资本运作力度,高效推进能源项目拓展及并购工作,全面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85,183.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918.21万元(编制范围包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高滩、筱溪、铜湾及清水塘四家水电站,相关数据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进行核算)。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金融业务,并按照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不动产、动产、股权等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04月30日。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复为准,融资金额及方式、提款时间等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年度融资预算范围内按规定办理后续融资事宜,由融资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刘志刚先生、曾令胜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并授权公司及子(分)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及业务范围内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刘志刚先生、曾令胜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6-020)、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编号:2026-021、2026-02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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