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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610         证券简称:灵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灵康转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67,205,000元“灵康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7,806,136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4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外尚未转股的“灵康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52,96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8.184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0号文核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公开发行了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525,000,000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1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2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灵康转债”,债券代码“113610”。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灵康转债”自2021年6月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6.50元/股。

  (四)因“灵康转债”触发《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进行了回售,回售数量为2,048,260张,回售资金已于2024年7月3日发放。

  (五)因“灵康转债” 触发《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进行了回售,回售数量为10张,回售资金已于2025年4月11日发放。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灵康转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67,205,000元“灵康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7,806,136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42%。

  截至2026年3月31日,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外尚未转股的“灵康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52,96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8.1844%。

  三、股本变动情况

  

  四、其他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电话:0893-7830999、0571-81103508

  3、传真:0893-7830999、0571-81103508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3610         证券简称:灵康转债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指定向晓娟女士、何康先生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因向晓娟女士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方灏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向晓娟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何康先生、方灏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向晓娟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4日

  附:保荐代表人方灏简历

  方灏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具有9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先后负责或参与柯力传感IPO、卫星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安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德昌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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