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指派房晨先生(项目合伙人)、赵艳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田书伟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为更好地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现委派袁普丽女士接替赵艳女士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军伟先生接替田书伟女士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房晨先生(项目合伙人)、袁普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军伟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人员信息
签字会计师:袁普丽,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伟,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此前未曾为嘉和美康公司提供过相关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独立性
袁普丽女士、张军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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