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股东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879%)的股东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力鼎”),计划在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00%)。

  2026年2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兴力鼎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81%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力鼎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3879%降至4.9998%,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嘉兴力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力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嘉兴力鼎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嘉兴力鼎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嘉兴力鼎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力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力鼎严格履行其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嘉兴力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嘉兴力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