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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 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6年4月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18年4月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8年4月4日成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管理,并全额认购西藏信托设立的“西藏信托-泓景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中的B类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西藏信托-泓景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截至2018年7月1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股票,购买数量983.49万股,购买均价28.2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5%。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自2018年7月20日起12个月。

  3、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3日。该事项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4、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4月3日。该事项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5、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3日。该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6、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3日。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2026年4月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58,3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6年4月3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公司将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根据相关规定完成财产清算等工作。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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