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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非第一大股东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34,44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9.66%,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5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集成电路基金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6,188,752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4月2日。

  在上述减持期间内,集成电路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票1,281,443,762股,当前持股比例为9.2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非第一大股东集成电路基金发来的《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告知书》。现将有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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