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付丽华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海众”)拟认购路威凯腾机遇壹号(无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的份额。该基金管理人为路威凯腾(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为路凯(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首期认缴出资额16,350万元,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签订后,易明海众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该基金具体规模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和新制定。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审批权限为股东会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海众”)拟认购路威凯腾机遇壹号(无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的份额。该基金管理人为路威凯腾(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为路凯(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首期认缴出资额16,350万元,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签订后,易明海众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该基金具体规模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为准。
2、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路威凯腾(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路威凯腾(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普通合伙人
路凯(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路凯(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海南诺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无锡市新吴区科产沣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4、杭州华盛汇泽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上述有限合伙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路威凯腾机遇壹号(无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出资方式:以人民币货币出资
(四)基金规模:本次协议签署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6,350万元,目标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基金规模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
各合伙人首期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五)基金管理人:路威凯腾(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资方向及策略:将重点围绕消费品牌、零售渠道、生物制造、大健康、消费医疗(如医美、抗衰等)、文化IP与体验消费等泛消费领域,筛选具备技术壁垒或商业创新优势的企业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股权投资、单项目基金投资),重点关注成熟期,Pre-IPO以及高股息/分红等特殊机会项目。
(七)投资及退出:投资管理期的初始期限为六(6)年,自基金成立日起算,其中前三(3)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将投资期延长一(1)年;此后,如需继续延长的,应经顾问委员会审议。前述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及顾问委员会审议决定延长的投资期称为“投资期延长期”。投资期延长的,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期相应顺延。此外,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将退出期延长两(2)次,每次不超过一(1)年;此后,如需继续延长的,应经顾问委员会审议,前述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及顾问委员会审议决定延长的退出期称为“退出期延长期”。为免疑义,如投资管理期已经普通合伙人或顾问委员会决定延长至九(9)年,此后如需进一步延长的,须经顾问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八)管理费
就每一有限合伙人而言:
1、投资期(含投资期延长期,如有)内,每年度管理费应为该有限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2%/年×该管理费收费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2、退出期内,每年度管理费应为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减其所分摊的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后余额×2%/年×该管理费收费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3、退出期延长期内(如有),每年度管理费应为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减其所分摊的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后余额×1%/年×该管理费收费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九)合伙人会议和顾问委员会
1、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权限包括如下事项:
(1)审议除合伙协议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2)审议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可直接解散及清算的除外;
(3)审议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
(4)审议批准更换管理人;
(5)审议任命新的普通合伙人;
(6)审议批准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的其他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
(7)审议选择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8)审议属于顾问委员会决定事项,但顾问委员会会议未在普通合伙人合理指定的期限内召开会议作出决议的;
(9)审议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10)适用法律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2、顾问委员会:
有限合伙企业将于首次交割日后合理时间内组建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认可的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提名的代表担任,且普通合伙人可为后续合伙人预留顾问委员会委员名额或根据募集情况调整顾问委员会委员名额。顾问委员会职权:
(1) 批准需由顾问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利益冲突事项;
(2) 批准需由顾问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
(3)批准后续认缴期延长;
(4)批准需由顾问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进一步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或退出期;
(5)批准需由顾问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定调低或者豁免后续合伙人就其后续认缴出资额应承担后续认缴利息(但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有权自行决定的调低或豁免除外)。
(6)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需由顾问委员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十)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本有限合伙企业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应当首先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划分。按前述原则初步划分归属于各合伙人(为免疑义,包括普通合伙人,下同)的金额应当在该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覆盖实缴出资额。百分之百(100%)向该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合伙人根据本第(1)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累计向本有限合伙企业缴纳的实缴出资额总额;
(2)其次,门槛回报。如有剩余的,则百分之百(100%)向该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在本第(2)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使其就其届时累计向本有限合伙企业缴纳的实缴出资额总额实现按照每年单利百分之六(6%)计算所得的回报(“门槛回报”)。门槛回报的计算期间为相应的实际出资日起到该合伙人根据上述第(1)项获得该部分实缴出资额的返还之日止;
(3)再次,回报追补。如有剩余的,则百分之百(10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于本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等于上述第(2)项的门槛回报/80%*20%;
(4)最后,20/80分成。如有剩余的,则(i)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ii)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合伙人。
2、非现金分配:
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本有限合伙企业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对项目投资进行了处置并根据确定的非现金资产价值按照现金分配的原则和顺序向合伙人进行了分配。
3、亏损和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对基金投资决策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公司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该基金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该基金中任职,且不从基金领取任何报酬。
4、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旨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资源和经验优势,延伸公司业务边界,实现产业延伸的协同;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实现风险隔离且投资比例较小,不影响主业经营,又可通过基金的定期报告、项目路演、项目交流合作以及系统性地跟踪全球消费医疗的前沿动态,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本次投资可以提高公司战略视野、投资决策和风控水平、资金使用效率等,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披露日,该基金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需进一步办理工商登记和基金备案手续,实施过程中相关合伙协议的签署、募集及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基金主要从事股权/创业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基金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管理,督促基金管理人制定更加完善的投资流程与严格的风险管控流程,从而降低本次投资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路威凯腾机遇壹号(无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路威凯腾特殊机遇基金之-有限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和新制定,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序号1-12项、2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3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股东会议案1.01、1.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4月21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10-58731208、028-86895099转分机8113
联系传真:010-58731208
电子信箱:ir@ymky.com
联系人:李前进、陈僖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0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6”,投票简称为“易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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