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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 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剑平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2,210,1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72.03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2,0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1.92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35%。

  2.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5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3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汪剑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88%

  表决结果:汪剑平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汪剑红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96%

  表决结果:汪剑红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汪骁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483%

  表决结果:汪骁阳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张惠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96%

  表决结果:张惠忠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陈喜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00%

  表决结果:陈喜昌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丁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96%

  表决结果:丁剑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19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5%;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87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1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姜正建律师和胡龙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至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全部确定,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七名董事分别为汪剑平先生、汪剑红女士、汪骁阳先生、胡明华先生、张惠忠先生、陈喜昌先生、丁剑先生,其中胡明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惠忠先生、陈喜昌先生、丁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与丁剑先生均是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届董事会各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无异议。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与经理,此安排有助于公司缩短决策链条,保障战略决策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等明确董事会与经理职责权限、特定事项需由独立董事或各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作透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同业竞争严格限制并充分披露,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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