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通能源”)于2025年3月16日与文兆军先生、罗志宏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及东莞市稳扬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文兆军先生和罗志宏先生持有的标的公司18.1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出资额2,727,272.73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9,00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审计机构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审计工作,政旦志远出具了编号为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202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的公司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根据《审计报告》,标的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4,773.87万元,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审计机构已就标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显示标的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的先决条件。
(二)评估机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标的公司开展了评估工作,中联评估出具了编号为浙联评报字[2026]第218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如下:东莞市稳扬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评估值在49,900.00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49,900.00万元,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已就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且本评估报告所载的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与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对应的估值之间差额比例不超过交易对价对应的估值的±5%”的先决条件。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已达成,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4,5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督促交易对方缴纳相关税款,并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及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公司投资标的公司18.18%的股权。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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