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4月7日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年4月7日上午9:15—2026年4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4月7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5人,代表股份91,075,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13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3人,代表股份38,93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2人,代表股份99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2人,代表股份99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7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1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82%;反对1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67%;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袁添玟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