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
2、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定本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479,419,234.80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941,923.48元后,确定本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10,687,765.43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3、公司2025年度回购股份的金额为6,221,887.63元,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股份39,484,931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截至目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907,154,081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272,146,224.3元,预计分红总额278,368,111.93元,预计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97%。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4、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国华先生、财务总监陈维义先生、董事会秘书彭仕强先生、独立董事傅申特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 /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功能性涂层材料业务、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业务(以下简称“新材料业务”)发展迅速,该业务的客户群体与公司家纺业务的客户群体差异性大,该业务板块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大大高于家纺业务。随着新材料业务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余额迅速提升,如果继续按照家纺行业的坏账计提标准,会造成新材料业务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与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偏差,导致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
为更加准确反映公司应收款项实际回款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当前信用风险特征、业务结构及历史实际回款与坏账情况,对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所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予以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开始适用的时点为2025年1月1日。
变更前:
变更后: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功能性涂层材料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孚日宣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宣威”)实施,山东蔻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孚日宣威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蔻特新材”);公司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新能源”)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如下:
其中,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导致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194,289.38元。
三、审计委员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估计,不能够准确体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子公司山东孚日宣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1981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该所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3.业务信息
上会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2025年度上会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74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5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金波
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新星
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骏
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相关提案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特别提示: 提案8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6是关联交易事项,其他提案为普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 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6年4月28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0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3”,投票简称为“孚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6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二五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傅申特先生、姚虎明先生、石贵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定本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479,419,234.80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941,923.48元后,确定本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10,687,765.43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至下一次股东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担保方式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仁热电”)承担了高密市城区的供热、供汽任务,为消化其剩余产能,增加公司的效益,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高密市城嘉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嘉热力”)销售电力、蒸汽、热量、水等,年合同金额约为1.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向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巾被、水、电力、电机等,年合同金额约为28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巾被产品,年合同金额约为10万元。
公司接受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原材料、维修、劳务,双方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公司接受高密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工程服务,双方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接受新城热力销售热量不超过400万元;公司接受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年合同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本公司六名董事张国华、肖茂昌、管金连、王启军、秦峰、宫晓雁均为关联人,故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26-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其在业内良好的声誉,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除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估计,不能够准确体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子公司山东孚日宣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导致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194,289.3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十五、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满三年,董事任期拟届满,现提名肖茂昌先生、岳亦刚先生、管金连先生、秦峰先生、宫晓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六、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姚虎明先生、石贵泉先生、彭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七、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十八、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购买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磁电机”)的土地和厂房资产。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所涉及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6)第Z005号】,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评估值162,068,455元,收购价格161,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
十九、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8)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肖茂昌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9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助理工程师。原从事日本神钢工程机械销售8年,2010年在恒磁电机入职, 曾担任恒磁电机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岳亦刚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3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宣传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党委副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管金连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1月生,汉族,山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高密(县)市周阳乡政府统计助理,高密市统计局科员,高密市纪委执法监察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高密市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密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秦峰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8月生,汉族,硕士。曾任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经理,高密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宫晓雁女士:汉族,1988年10月出生,2014年6月毕业于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9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经理兼纪检监察室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石贵泉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智能会计现代产业学院执行院长,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虎明先生:中国国籍,男,1974 年 7 月出生,法律硕士。曾任山东政府法制服务中心职员,现任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智先生:青岛大学教授,男,1964年5月出生,博士,博导,山东省微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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