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642,8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00元,共计募集资金601,8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920.6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5,58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5,879.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1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方式,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6,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760,0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4,100.0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3,867.9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5,9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48.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5,38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外币金额按2025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外币金额按2025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3月16日与子公司华科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印尼)、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8月18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渣打银行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华勋进出口(桐乡)有限公司、华珂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28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渣打银行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梧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4月6日与子公司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凤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日与子公司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与子公司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华珂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1月7日与子公司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5年4月7日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5年10月22日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9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剩余7个募集资金专户待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外币账户余额按2025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公司上述7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1月完成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系为应对公司不断增长的研发需求,为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较难单独核算效益。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5日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180.71万元。其中,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置换24,637.75万元,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置换5,509.86万元,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置换1,033.10万元,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置换。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6月23日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5,419.82万元。其中,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置换20,172.61万元,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置换35,247.21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完成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4年11月25日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未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8日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5月,延期后调整至2025年6月。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友钴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友钴业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友钴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该项目产品价格随镍价下跌相应下降,而项目所需品位的镍原料受配额收紧等影响处于价格高位,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注2: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114.08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该项目包含硫酸镍子项和三元前驱体子项,硫酸镍子项产线2024年3月、2025年6月陆续转固,前驱体子项2025年6月转固,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注2: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55.20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3:该项目产销量不及预期,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注4:该项目产线于2025年4月转固,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该项目产线于2025年4月转固,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锁定利率风险,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发行类型和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定向工具(PPN)、境外债券、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二、 发行期限和额度
公司拟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三、 授权事宜
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及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发表了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雪华、陈红良、陈晓琳、谢国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董秀良、李海龙、冯晓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董秀良、冯晓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形式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
二、其他事项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董事候选人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秀良、李海龙、冯晓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均已审核无异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雪华
陈雪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卢本巴希大学名誉博士。曾在桐乡市炉头乡翔厚村村办化工厂、桐乡市华信化工厂工作。2002年,陈雪华先生合资创办浙江华友钴镍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2002年6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陈雪华先生目前还兼任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陈红良
陈红良,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农行浙江信托投资公司桐乡证券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桐乡营业部、桐乡市华信化工厂工作。2002年5月起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3、陈晓琳
陈晓琳,女,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华友控股集团董事长助理、安徽华创副总经理、华友控股集团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4、谢国平
谢国平,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年至2025年12月供职于香港商报社,先后担任香港商报驻浙江办事处主任、香港商报社长助理等职;获聘为“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导师”;2026年1月加入公司。
5、王军
王军,男,1970年10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高端人才、中国企业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香港秘书公会资深会士(HKFCG)。王军先生在有色金属行业从业三十余年,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以及海外大型矿业公司驻地管理经验,并曾担任中铝国际CFO兼董秘、中铝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及资本运营部主任,以及中国铝业CFO兼董秘等职位。2023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和财务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秀良
董秀良,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数量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曾任吉林大学商学院财务系教师,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财务管理系副主任、系书记、系主任。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起任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李海龙
李海龙,男,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合规专家库成员。现任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冯晓
冯晓,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AC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资金需求和实际经营需求,提升决策效率与企业综合效益,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申请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1,700.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以及新增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600.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所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该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参股子公司。被担保人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参股公司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737,617.38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9,565,010.66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2,606.72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