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汽集团”)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位于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老车站客运大楼整栋出租给海南万家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出租房屋面积 1634.46平方米),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承租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出租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7日,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与海南万家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将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老车站客运大楼整栋出租给海南万家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出租房屋面积 1634.46 平方米),租期9年(含筹备期3个月),自2026年1月16日至2035年1月15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3,017,610元(含增值税金额)。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出租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汽集团万宁分公司与海南万家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赁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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