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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版)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3版)

  (上接C1版)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6年4月9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的《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18.3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业(C17)”,截至2026年4月3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17 纺织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63倍。

  截至2026年4月3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4月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时剔除极值盛泰集团。

  注4:T-4日前20日均价采取T-4日前20个交易日(含T-4日)成交金额(不含大宗交易)加总/ T-4日前20个交易日(含T-4日)成交数量加总(不含大宗交易)的方式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8.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6.8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4月3日(T-4日)发布的“纺织业(C17)”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7.63倍和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静态市盈率平均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大客户优势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经营,凭借良好的研发、生产和管理能力,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大客户,包括H&M、优衣库、GU、ZARA、太平鸟、利郎等,均为国内外大型知名服装品牌商。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历史悠久,合作状态稳定,是其对应品类中的重要供应商。上述大客户选择供应商的标准高,考察及认证严格,但一旦选定成为其供应商,双方合作将长期稳定,具有较强粘性。

  2)研发优势

  产品设计方面,公司在国内外拥有百余人的设计开发团队,每年两次集中向全球客户推广自主设计的产品集册。公司平均每年开发数千种新款面料,突出的产品创新能力与前瞻性的美学主张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之一,是为数不多的能自主创造产品集册并被国内外大型知名服装品牌商认可的中国面料企业。大型品牌商已认可公司的自主设计能力,并直接采用公司提供的面料。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拥有较高的面料加工工艺技术。在涤粘混纺面料上,公司独家研发的后整理方式使面料具有精纺羊毛和羊绒的高级手感;在全涤面料上,公司通过差异化功能纤维,外加先进的染整设备和技术,使得面料高度接近天然纤维面料,产品深受客户认可。

  3)环保性优势

  随着社会及大型服装品牌商对ESG标准的快速发展,环保性要求已成为行业的必然趋势。目前公司已走在行业“ESG 战略”的前列,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公司主要使用色纺纱线,色纺纱线无需后续再行染色,相较传统印染技术更为环保节能;公司已基本完成从使用传统纱线向环保纱线(主要由再生涤纶纤维和环保粘胶纤维组成)的转换;公司在生产工艺上主要采用连续槽洗工艺,可将水流循环利用,与传统缸内水洗工艺相比,大幅节省水资源耗用;公司亦注重可持续能源的再利用,建立了热能回收系统,提升热能回收效率;公司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为再生纤维时装面料产品开发基地。据行业权威HIGG FEM的第三方验证,公司在治理体系、能源、水资源、废水和大气管理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快速反应优势

  由于目前国际各大知名服装品牌商为控制自身库存,对订单批量、下单周期和交货及时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使得供应商“产能充足、配套完善”尤为重要,特别是对“订单快速反应”的要求,正日益成为国际服装品牌商选择供应商的重要因素。公司积极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信息化系统,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公司生产体系的持续升级改造,使得公司生产自动化率高、产品质量稳定、订单反应时间快,成为公司始终能获得优质订单的一大竞争优势。

  5)再生面料技术优势

  针对再生原材料来源复杂、强力低、毛羽多、杂质含量高和匀染性差等问题,公司深耕再生面料行业,通过长期的技术开发、大量的工艺探索及以密切的产业链交互,有效地解决了再生面料生产技术难点,构建起自身在再生面料核心生产工艺上的技术壁垒,包括对染料配方、染色工艺、助剂配方等方案设计,对核心设备的定制化改造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不可模仿性,保证了公司在再生面料生产技术上的优势。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6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9,820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7.77%;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5,537,71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8.06%,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439.30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25,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8.38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107,216.67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18.5971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5,833.3334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18.38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107,2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8,263.57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福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70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福恩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12”,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及网下发行。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纺织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17)。

  2、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5,833.333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3,333.333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00%。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5,833.333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4月3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3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4月1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T日)0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请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18.38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6年4月14日(T+2日)缴纳认购款。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T日)09:15-11:30、13:00-15:00。2026年4月1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6年4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6年4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3,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6年4月14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6年4月14日(T+2日)0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4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4月16日(T+4日)刊登的《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6年4月14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6年4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六)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本公告“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3月31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的《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深交所主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5,833.333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3,333.333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00%。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5,833.333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有效认购倍数、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38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25,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8.38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107,2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8,263.57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6年4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6年4月10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26年4月13日(T+1日)在《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26年4月3日(T-4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6年4月3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62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7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6.74元/股-24.7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5,881,560万股。全部投资者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主承销商核查,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关系核查,有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4个配售对象属于《管理办法》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2”的配售对象。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主承销商核查,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总资产规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3”的配售对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62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44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16.74元/股-24.7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5,844,72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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