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但由于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王慷先生、周宗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慷先生和周宗东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附件:
王慷先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等。
周宗东先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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