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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湖南白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1,760,91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732,499.93元,扣除登记费用人民币124,302.7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608,197.18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2-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1,611,549.76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301,611,549.76元,本年度未使用,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已于2026年3月30日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

  注2: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金额差异系使用收到的利息。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白银”)分别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0,185,327.6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8,740,621.37元,未分配利润为-2,886,085,306.89元。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20%。如果在2025-2027年,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截至2025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为全体股东利益长远考虑,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其他说明

  湖南白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未来公司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适时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白银”或“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原因等具体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减值合计21,456,549.7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存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或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采矿权及探矿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456,549.77元,对报告期损益影响金额为-21,456,549.7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根据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业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该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其授权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及场所:公司期货及期权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黄金、白银、铅商品期货及期权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白银、铅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结合公司未来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等情况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二、 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方式

  公司期货及期权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2)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虽然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但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计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相关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交易风险。

  (2)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4)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已制定《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暂行)》,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是可控制的,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或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具备可行性。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建立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0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白银”或“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概述    为了强化投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拟定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2026年度公司计划投资额28,437万元。    二、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内容

  

  注:合计数存在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十五五”规划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则。

  四、风险提示   该投资计划为公司2026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以上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该投资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 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3360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69,103,191.40元,公司股本为2,823,088,646元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公司计提大额信用减值准备及因诉讼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导致当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3.49亿元,未分配利润为-31.89亿元。2020年公司被法院裁定司法重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取得债务重组收益,未分配利润为-29.66亿元。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加强生产调度管理,细分生产任务,认真做好比对分析,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制,加强指导监督,加快提升公司生产管控水平,做大做优金银等毛利率较大产品的生产,对亏损较大的铅投入进行压降,提高盈利空间。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2026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提案内容: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6日下午17点前送达,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志勇、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59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86913459@qq.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证券法务部;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白银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附注: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85,30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97,313.53万元。

  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梅女士、郭庆锋先生、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3位董事全部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上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人民币:万元

  

  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人民币:万元

  

  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矿产集团”)成立于2022年7月8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人民东路二段217号202、203、204室,法定代表人:王选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测绘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危险废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计量技术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湖南矿产集团的总资产为225.03亿元,净资产为118.1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87.62亿元,净利润为9.6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国控”)成立于2017年9月8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相山大道下白水村郴投大厦二号栋101,法定代表人:郭庆锋,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贵金属冶炼;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再生资源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酒店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融资担保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民用机场运营;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飞行训练;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9月30日,郴州国控的总资产为664.43亿元,净资产为424.83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5.25亿元,净利润为2.8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成立于2006年4月13日,注册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201室,法定代表人:王选祥,注册资本:66,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黄金、有色金属、稀土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资本运营和管理;矿山采选冶工艺、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截至2025年9月30日,黄金集团的总资产为133.94亿元,净资产为78.6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10.26亿元,净利润为9.6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郴州市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国控供应链”)成立于2004年1月18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郴州市有色金属工业园福成大道一号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研发楼1001,法定代表人:孟庆圆,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郴州国控供应链的总资产为37.93亿元,净资产为10.48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8.89亿元,净利润为0.1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冶炼”)成立于2006年8月8日,注册地址为湖南平江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邹树蓬,注册资本:81,346.1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硫酸、三氧化二砷的生产;氰化钠、液氯、烧碱、醋酸铅、锌粉、盐酸、硝酸、生石灰(以上产品购买);硫酸、三氧化二砷的批发;黄金等有色金属收购、冶炼;黄金及副产品白银、电解铜等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铜、铝、锌、锑等有色金属的收购、加工、销售;黄金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南冶炼的总资产为12.19亿元,净资产为7.3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8.88亿元,净利润为6,8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水塘矿业”)成立于1992年1月14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祁东县官家嘴镇清联居委会第二组,法定代表人:周建君,注册资本:15,4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铅矿、锌矿地下开采、综合回收本矿金、银、铜、锑(凭《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仅限于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塘铅锌矿开采、加工、销售);外购原矿加工、销售;收购原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水塘矿业的总资产为2.57亿元,净资产为1.38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42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锑钨工业”)成立于2003年11月7日,注册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211号1栋8楼,法定代表人:邹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南锑钨工业的总资产为4.94亿元,净资产为1.46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45亿元,净利润为0.2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珠宝”)成立于2016年7月8日,注册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法定代表人:康复欢,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贵金属压延、稀有稀土金属压延的加工;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的批发;贵金属制品、钻石首饰、珠宝首饰、工艺品的零售;珠宝销售;字画、雕塑、珠宝、集邮票品等文化艺术收藏品的实物与网上交易;贵金属检测服务;珠宝玉石检测服务;珠宝鉴定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品牌推广营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湖南黄金珠宝的总资产为1.90亿元,净资产为1.80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62.43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州”)成立于2004年04月15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塘口工业园01栋BG01001室,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康钦科。经营范围包括:锑、金、银、铅、锌、砷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邵辰州的总资产为5.05亿元,净资产为2.95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69亿元,净利润为1.3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业”)成立于2004年02月18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邵阳市新邵县太芝庙乡,法定代表人为陈维。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选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矿山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龙矿业的总资产为11.08亿元,净资产为8.72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76亿元,净利润为1.6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谐翼”)成立于2021年1月14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鹿峰街道宝山路30号501-014幢101房,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士兵。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矿山充填胶凝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生态经济型修复研发与治理;高新技术研究;运输代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谐翼的总资产为0.17亿元,净资产为0.13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22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成立于2015年05月08日,注册地位于沅陵县官庄镇沃溪村,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何永淼。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核定项目内从事金锭、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的生产、销售;黄金、锑、钨的勘探、开采、选冶;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矿山测量;黄金购销代理服务;贵金属制品、钻石首饰、珠宝首饰、工艺品的零售;贸易代理;品牌推广营销;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辰州矿业的总资产为54.72亿元,净资产为45.55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3.49亿元,净利润为9.8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气体”)成立于2024年02月19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仙溪冲村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办公楼301室,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文红波。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科气体的总资产为1.22亿元,净资产为0.37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湖南矿产集团为公司的现任控股股东,持股比例14.91%。

  (2)中南冶炼、金水塘矿业、中南锑钨工业、新龙矿业、辰州矿业、新邵辰州、湖南黄金珠宝均为公司大股东黄金集团的子公司。黄金集团为公司现任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6.79%。

  (3)郴州国控供应链为公司前任控股股东郴州国控下属子公司。郴州国控现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4)中科气体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5)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发展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公司的关联法人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采购及租赁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或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而产生,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内容与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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