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确认,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结合 2025 年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其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纳。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履职情况、绩效目标达成情况、ESG相关指标挂钩,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0%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事项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薪酬方案未发生变动,董事会将随同公司年度报告审议该年度具体薪酬情况并披露,不再单独审议薪酬相关议案。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8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执行,相关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客观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2025年度实际发生情况及2026年度经营计划,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成员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6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建华、华新忠、刘培意、王雨婷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25万元。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进行额度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夏中银绒业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办公楼6楼
法定代表人:徐飞
注册资本:9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75YEYL66
成立时间:2017-1-23
主营业务:餐饮服务,企业内的水电、天然气及热力供应、通讯服务、物业服务(绿化、保洁、维修)、建筑物的装饰装修;企业安全管理;公务接待;物流配送;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后勤保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灵武市浙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总资产为12682.78万元,净资产为11602.58万万元,营业收入为2822.42万元,净利润为-318.42万元,负债总额1080.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1%。
2、企业名称:宁夏浙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浙澳”)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桐乡钛澳纺织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76GJ5M6C
成立时间:2019-12-10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9.98%股权、桐乡钛澳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0.02%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年度,总资产为17651.81万元,净资产为2116.47万元,营业收入为21.69万元,净利润为632.23万元,负债总额为15535.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
3、企业名称:嘉兴波士露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士露酒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路2846-2848号
法定代表人:吴雅清
注册资本:3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0805879390
成立时间:2013-10-17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零售。
股东情况:吴雅清持股50%、吴海华持股50%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总资产为74.42万元,净资产32.10万元,营业收入为11.64万元,净利润为-15.83万元,负债总额42.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87%。
(二)关联关系说明
宁夏浙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澳实业控制之企业;公共服务公司系宁夏浙澳之控股子公司灵武市浙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波士露酒业系本公司董事华新忠配偶重大影响之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宁夏浙澳、公共服务中心及波士露酒业均系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羊绒”)及子公司新澳纺织(银川)有限公司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内,由于园区电分户改造尚未完成,按照相关安排,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等能源供应单位直接向公共服务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公共服务公司代收代付园区内各企业电费;子公司新澳羊绒受托对宁夏浙澳在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内持有的相关资产进行看管,由宁夏浙澳承担支付由上述工作产生的实际费用并定期结算;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品类红酒向波士露酒业按市场价采购,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金额。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通过多措并举优化经营质效、增强盈利能力,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全面评估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并明确2026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健经营,提质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持续聚焦毛纺主业,践行“宽带发展战略”,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全年主要经营指标保持良好态势,实现营业收入50.52亿元,同比增长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亿元,同比增长12.10%。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至19.76%,同比增加0.95个百分点。在复杂宏观环境下,充分彰显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与降本增效措施,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展现出强劲的经营韧性。
2026年,公司将围绕“十五五”总体规划,聚焦高端羊毛、羊绒纺纱主业,依托现有产业链平台持续推进产品与工艺创新,优化生产流程与管理效率,以智能化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同时,通过各生产基地产能的稳步释放及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研发引领产品升级
在天然纤维回归与可持续时尚的浪潮中,公司作为全球毛精纺纱线的龙头企业之一,以毛精纺纱线业务稳固基本盘,以羊绒业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在巩固原有针织领域优势的同时,积极向运动户外、家纺等高附加值应用领域拓展。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研发投入1.15亿元。2025年,公司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先进智能工厂”“浙江省管理现代化企业”,子公司新澳羊绒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自治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等多项荣誉与奖项。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有效专利超百个,覆盖羊毛改性处理、纺纱工艺、染整技术、羊绒深加工等主营业务各项重要环节,综合研发与工艺水平不断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可持续发展宽带战略”,以智能制造驱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数字化手段优化传统纺纱流程,持续强化“羊毛+羊绒”双主业的科技内核。公司将依托全球产能布局(越南、宁夏等基地)与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快反能力、全产业链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与可持续的“破卷式”发展。
三、持续强化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立足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实际经营状况、股东合理回报等多重因素,致力于构建持续、稳定且科学的回报机制,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2025年5月20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该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730,490,9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9,147,282.9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17%。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新澳股份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5,555,105.0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23%;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9,047,23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49,204,676股。
自2014年IPO上市以来,公司在资本市场累计融资13.7亿元,至今已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1.07亿元,累计分红16.28亿元(含2025年度拟分红金额)。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回报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与广大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价值回报承诺。
四、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公司已构建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良性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运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参加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了监督与指导作用。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治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能,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推动治理架构更加科学、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以高水平治理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五、多维拓展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市场透明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连续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要求,公司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载体,及时准确向市场传递企业经营成果与核心价值。
公司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度,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活动,就经营成果及财务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同时,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热线及邮箱等多元化沟通渠道,公司与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建立稳定良好的互动关系,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公司持续编制发布ESG报告,报告期内荣获上海证券报上证鹰·金质量ESG奖、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并入选华证指数“A股上市公司可选消费行业ESG绩效20强,为投资者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与资本市场建立持续有效的对接与沟通,通过开展投资者交流、参加券商策略会、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形式,建立投资者互动常态化机制;及时回复投资者热线和E互动中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做出针对性回应,帮助投资者全面、直观地了解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水平,持续拓展沟通渠道,提升企业透明度,向市场传递企业价值。
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提升履职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与风险防控。
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其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同时,加强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定期传递法规信息和监管动态,深化“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理解把握,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确保其能够及时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及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推动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系统掌握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律意识与责任担当,筑牢合规经营底线。同时,进一步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其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推动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促进“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或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 投资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等值外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范围包括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信托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后续事宜。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系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信托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控制措施
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已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2、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
3、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等,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散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委托理财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基于谨慎性原则,涉及董事、监事本人薪酬议案时,对应人员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咨询电话:(0573)88455801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当天,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2:00-13:30,地点为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董事和高管(具体参会人员根据当日的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与投资者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
2、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交流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3、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一帆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11
联系邮箱:zyf@xinaotex.com
联系电话:(0573)88455801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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