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62,873,686股,占公司总股本14.09%。本次旭日实业质押20,604,39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2.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
● 旭日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旭东持有公司股份249,820,136股,占公司总股本21.6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0,604,396股,已质押股份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8.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旭日实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5年12月22日公司原实控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及《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旭日实业将其持有上市公司无质押、托管、查封冻结及无其他权利受限情形的20,604,396股股份(按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计算,合计价值30,000万元)质押予广州工控集团,作为徐旭东履行本条项下业绩补偿及徐旭东和一致行动人履行协议项下其他合同义务的担保。
2、旭日实业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积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旭日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旭东持有公司股份249,820,136股,占公司总股本21.6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0,604,396股,已质押股份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8.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
二、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履行控制权转让事项的业绩补偿及履行协议项下其他合同义务的担保,受让方为公司现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为非融资性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相关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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