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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王佳才、彭威洋、金钢、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对其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包括董事会的召开情况、员工激励情况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5年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围绕2025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公司总裁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予以总结汇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分配金额,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作了《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述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35,257,142.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3,418,393.4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注册资本的50%,当期未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2,831,217,704.8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12,138,741.45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前述方案,按公司最新总股本605,906,383股测算(不考虑股权激励回购对总股本的影响),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08,859,574.50元。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4、与2025年度现金分红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90,631,489.40元

  ①年度现金分红金额:908,859,574.50元(本次分红预计金额)

  ②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81,771,914.90元(含税)

  (2)本年度回购股份金额: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根据2024年度回购方案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3,318,406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完成注销。

  (3)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47,827,939.3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0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2.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的30%,未超过当年度净利润的10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5,274,65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40.56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81.69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89,904,189.29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985,120,690.88元,其中本年度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95,216,501.5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78,779,791.1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024年,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由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与福麟矿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和“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96,493,577.56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尚处建设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4、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0亿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福麟矿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尚处建设期。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5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604,771.65元。

  3、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1,549,823.90元,其中本年度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7,945,052.2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6,072,160.2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详见本公告前文所述相关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用途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与黔源地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内,“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未建设完成,公司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该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处建设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50亿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黔源地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尚处于建设期。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度已按《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0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是按其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是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公司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如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如有)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26年中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相关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度实施中期分红的承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情况、中长期发展规划、未分配利润等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0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

  (1)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的提案:提案3.00。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4.00、5.00。

  4、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9:00-12:00、13:00—15: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10楼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10楼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行动方案,切实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现就2025年公司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强化竞争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磷矿采选-湿法磷酸-磷酸盐”全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巩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2025年度,鸡公岭磷矿、老寨子磷矿山及参股老虎洞磷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小坝磷矿山技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及参股磷矿合计储量在5.8亿吨以上。

  公司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国内外占据重要市场份额,“小太子”、“Chanphos”已成为国内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知名品牌;消防用磷酸一铵在我国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公司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布局新能源材料领域,重点发展磷系电池材料。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28亿元,同比增长4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0亿元,同比增长31.76%。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健增长,进一步验证了聚焦主业与产业链延伸的有效性。

  二、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总额达2.62亿元,同比增加88.39%。截至2025年末,公司获得授权专利116件(发明专利82件、实用新型专利22件、外观设计9件、国外专利3件),受理专利70件。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半水湿法磷酸、磷石膏综合利用、新能源材料等关键领域,加快绿色磷化工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三、 完善回报机制,切实回馈股东

  公司持续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5年度,公司实施中期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82亿元(含税);同时,拟实施2025年度分红,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若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09亿元。

  同时,公司积极实施股份回购,2025年度已注销回购的3,318,406股,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总金额为5,719.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度拟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48亿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08%。公司将持续探索中期分红机制,结合市场情况与公司发展适时推进相关工作。

  四、优化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公司也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投资者信任度。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1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的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66、2024-167、2024-171、2024-174)。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23.30亿元,其中18.80亿元已到期,期间收益合计62.5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4.50亿元。

  二、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使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实施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2024-151、2024-156、2024-158)。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3.35亿元,其中2.35亿元已到期,期间收益合计20.4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1.00亿元。

  三、备查文件

  银行回单等。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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