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5,000份
● 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2,500份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等相关公告。
2、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3、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等相关公告。
2、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0)。
3、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5,000份。
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2,500份。
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5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上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5,000份,同意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2,5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事由、股份数量均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和《2024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8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4、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6.8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76元/股调整为34.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6、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000,000股增加至116,4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7、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83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21元/股调整为3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8、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3.81元/股调整为33.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9、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0、2026年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415,000股增加至116,45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11、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1)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四)调整结果
1、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16.13-0.30=15.83元/股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13元/股调整为15.83元/股。
2、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33.51-0.30=33.21元/股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3.51元/股调整为33.2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6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八、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董事会2025年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2025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南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琪)》《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卢建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4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48,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9,872,7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7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3350 公司简称:安乃达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4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48,200元(含税),此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派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叠加本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累计现金红利为每10股6.00元。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产品主要为用于电动两轮车的各类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等电驱动系统产品,是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助力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两轮车的核心部件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细分行业为“C3813 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一)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行业情况
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主要包括电助力自行车(eBike)用电驱动系统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用电驱动系统两类。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发展状况与下游电动两轮车的行业发展直接相关,近年来随着下游电动两轮车行业的发展而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1.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两轮车行业情况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两轮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两轮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显示仪表系统等部件的机电一体化个人交通工具。作为出行工具,具有节能、经济、环保、便捷的特点,是两轮绿色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1)中国市场
中国市场电动两轮车主要系电动自行车,21世纪以来,我国电动两轮车行业迎来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电动两轮车保有量超4亿台。2025年,在“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及新版电动自行车国家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实施的共同驱动下,国内市场增长显著。根据奥维云网(AVC)数据,2025年国内电动两轮车销量达5,876.70万台,同比增长16.6%。随着城市交通解决方案的优化、绿色出行理念的深化及消费者对骑行体验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电动两轮车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2)海外市场
海外市场电动两轮车主要系电动摩托车,全球范围内,电动两轮车市场正呈现多元化、区域化的发展特征。其中,东南亚市场作为全球摩托车保有量最集中的区域之一,正成为电动摩托车增长最快的市场。该地区家庭摩托车渗透率极高(越南、印尼等国超过85%),是重要的民生出行工具。在政府“油改电”政策推动(如越南河内计划2026年起禁售燃油摩托车)、高油价冲击民生以及中国成熟产业链出海的多重驱动下,东南亚电摩市场正迎来爆发式增长。
根据Motorcycles Data数据,2025年上半年,越南电动摩托车市场实现飞跃式增长,新车销量约20.9万辆,同比增长99.2%,成为同期全球第三大电摩消费市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摩托车市场之一,印尼的电动化转型已获国家最高层强力推动,总统普拉博沃于2026年3月公开宣布,计划将全国摩托车转换为电动摩托车,并将配套建设100吉瓦太阳能装机容量,将电动化提升至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高度。尽管市场短期因补贴政策波动而承压,但其约1.2亿辆的巨量摩托车保有量所蕴含的替换空间,与明确的顶层政策导向相结合,使其成为全球电动两轮车产业未来最重要的增量市场之一。
2. 国外电助力自行车行业情况
长期以来,在热衷于户外骑行的欧美市场上,电助力自行车最大程度保留了自行车的原始形态和骑行体验,通过多种功能化设计打入了通勤代步、户外运动、运输载物等市场,从而实现了快速发展。随着海外市场库存去化的完成,行业在2025年呈现回暖态势。
(1)欧洲市场
相较于日本市场偏实用性的需求,欧洲对于电助力自行车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受到减轻长途出行负担、山地运动、日常通勤、锻炼身体等多方面需求的共同驱动,因而发展十分迅速。根据欧洲自行车产业协会的数据,2024年欧洲电助力自行车市场规模约560万辆。2011-2024年,欧洲电助力自行车销量年复合增长率达17.2%,总体呈现长期增长趋势。
(2)日本市场
因日本国内丘陵地形及人口老龄化等原因,日本是最早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助力自行车的国家之一。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数据,2024年日本电助力自行车销量达73.06万辆。日本市场虽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致使销量短期承压,但电助力自行车作为重要的便利出行工具,市场仍有持续发展空间。
(3)北美市场
受制于地域广阔且城市分散的地理条件,北美消费者出行仍以汽车为主,因此北美电助力自行车市场起步较晚,多用于公共租赁和休闲娱乐。但在碳中和政策背景下,美国多个州政府出台补贴等刺激性政策,积极推动电助力自行车行业发展,市场展现出可观的增长潜力。
(二)新兴应用领域行业情况
除电动两轮车核心市场外,公司依托在电机及驱动系统领域的技术积累,正积极将产品拓展至智慧庭院、智能出行与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兴高增长领域,构建多元化的增长曲线。
1.智慧庭院机器人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割草机器人、扫雪机器人等产品。该市场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进入快速成长期,驱动因素包括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园艺劳动力短缺、居民对庭院自动化与智能化管理的需求提升,以及SLAM导航、AI路径规划等核心技术的成熟。全球割草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为公司的高性能、低噪音无刷电机及驱动系统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
2.智能出行领域:主要包括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轮椅、智能代步车等产品。随着全球老龄化进程加速及对无障碍出行便利性要求的提高,该行业正朝着智能化、轻量化、舒适化方向快速发展。高端产品集成姿态调节、越障、物联网与健康监测等功能,对驱动系统的可靠性、静音性和精准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场潜力巨大。
3.其他智能服务机器人领域:包括清洁机器人、高尔夫捡球机器人等细分市场。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超八成的具身智能复合机器人采用“轮式底盘+人形半身”设计,因其在稳定性、能耗、成本上更适配工业刚需,包括:物流仓储理货机器人,巡检机器人,警用巡逻机器人,餐饮酒店服务机器人。这些领域同样受益于技术普及与消费升级,对小型化、高扭矩密度、长寿命的电机存在稳定需求。
(三) 行业发展趋势、挑战与机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行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正加速从规模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达5.8亿辆,为行业“十五五”期间的持续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1.国际化与市场多元化: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贸易环境,行业主动调整出口战略,深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市场,并重点开拓拉美、中亚等新兴市场。2025年,行业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口自行车同比增长5.1%,对拉美地区出口大幅增长39.2%,市场结构更趋均衡。龙头企业通过本地化合作与产品创新,持续提升海外份额,彰显了中国制造在全球供应链中的核心韧性。与此同时,根据Statista的预测全球电助力自行车市场预计将从2024年的350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62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10%,欧美市场的政策支持持续加码,为公司全球化布局提供了长期增长空间。
2.技术融合与产业升级: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是明确的发展方向。除了两轮车自身的网联化,人形机器人、智能移动机器人产业的加速产业化,正推动电驱动系统向高功率密度、小型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政策层面已将高性能伺服电机等列为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国产替代进程有望加速,这为公司基于现有电驱动系统核心技术向机器人等新赛道拓展打开了新的增长空间。
3.主要挑战:行业也面临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利润空间承压、全球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链重构等挑战。但长期来看,在明确的政策导向、持续的技术迭代与坚定的全球化布局驱动下,行业仍保持高成长性。公司对于把握趋势、应对挑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充满信心。
未来,行业将朝着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政策层面,国内新国标将持续催生替换需求,欧洲多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助力自行车普及。技术层面,智能化升级成为头部企业竞争焦点,车辆远程管理、车云互联等功能日益普及。同时,行业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利润空间承压、全球贸易环境不确定性、以及供应链重构等挑战。但长期来看,在政策红利、技术迭代与全球化布局驱动下,行业仍保持高成长性。公司对于整个行业未来的增长持乐观态度。
(四)区域政策机遇
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深度链接全球的国际大都市,正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蓬勃发展,以及上海市大力推动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智造空间”建设,为公司打造智能工厂、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供了优越的政策环境与产业生态。公司将充分借力地方政策优势,持续深化“研-产-供-销-服”全链条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以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巩固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先进制造领先地位。
(一) 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电驱动系统全产业链研发制造,核心产品涵盖轮毂电机、中置电机两大动力系统,并配套自主研发的智能控制器、高精度传感器及人机交互仪表,形成完整的电驱动解决方案。产品主要服务于电动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等主流两轮出行市场,同时向智能出行、智慧庭院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兴领域拓展。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与生产销售实践,公司构建了从核心部件研发到系统集成制造的垂直能力,成为行业中少有的具备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等全链条电驱动系统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二) 经营模式
研发方面,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自主研发了电动自行车用无线控制系统、高速电机转子可靠性技术、基于数据共享的电动车用控制系统、拼块式的内置磁钢切向充磁的无刷电机转子结构的装配方法、力矩传感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其中,海尔贝克(Halbach)阵列磁钢排布的转子组件、双摆线减速机构及其轮毂电机等多项技术已获得专利授权,巩固了技术壁垒。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子公司江苏安乃达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各项专利133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含国内发明专利20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欧洲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公司共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9项。
生产方面,继天津、江苏、安徽生产基地后,公司越南工厂于2025年上半年正式投产,广东惠州工厂于同年7月投产,天津新工厂“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也已投产并开始大规模销售,全球产能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及CQC等认证,成功构建“质量-安全-环境-能源”四位一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内销产品质量符合《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及控制器》(QB/T2946-2020)等国家标准;外销产品质量符合CE、EN15194、REACH、RoHS等国际标准和认证。
销售方面,公司产品销售按照销售区域分为境内和境外销售。公司境内销售以直驱轮毂电机为主,以中置电机、减速轮毂电机及控制器为辅,主要配套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等车型;国内客户主要包括雅迪、台铃、小鸟、新日、纳恩博(九号)等知名品牌商。公司境外销售以中置电机、减速轮毂电机及控制器等为主,主要配套各类电助力自行车整车车型;国外客户主要有MFC、Accell、Prophete等欧洲知名电助力自行车品牌商,产品销往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总资产为241,897.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33,641.9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0,428.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实现利润总额12,84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503.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69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3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情况
2026年1月8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1月8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11,641.50万元增加至11,645.50万元,股份总数由11,641.50万股增加至11,645.50万股。
2026年1月23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1月26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00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11,645.50万元增加至11,649.40万元,股份总数由11,645.50万股增加至11,649.40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增加的情况,拟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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