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16 公司简称:湘电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47,961,068.3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电机行业
中国工业电机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全球工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效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头部企业优势凸显,但稀土永磁材料、铜材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为公司带来成本压力。公司在大中型高效电机、永磁直驱电机等领域仍保持国内领先,高效节能电机推广量持续位居行业第一,高效高压电机获评工信部第九批制造业单项冠军。
(2)风力发电装备行业
2025年风电行业延续高增长,海上风电成为核心发展方向,各省项目落地节奏进一步加快,单机容量持续增大,国内企业仍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行业技术迭代加速,永磁直驱、半直驱技术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聚焦于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大兆瓦机组配套等核心领域。
(3)储能行业
2025年是储能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耕的关键年,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政策构建多维度发展体系:2月发布文件取消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储,9月发布的《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设定2027年1.8亿千瓦装机目标,11月新政将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机制。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技术路线加速落地,储能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虚拟电厂配套储能需求快速释放,公司在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领域的布局实现市场化突破。
(4)国防建设
国防建设持续加强。地缘冲突持续,国防预算增长推动装备采购需求释放,特种产品订单有望增加。
2.2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核心业务保持稳定,主营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船用推进系统、电气控制设备、风力发电机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持续研发地铁车辆牵引系统,开展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项目技术开发与工程总承包。2025年新增构网型储能设备、高速电机等产品研发与销售,实现储能业务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
(2)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设计+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聚焦“电磁能+电机+电控”主业,着力打造“智造+服务+成套”的新产业模式。2025年重点推进“三电”主业与调相机、储能等新场景的融合,抓住国防、双碳、新型基础设施三大机遇,强化电机电控一体化系统集成能力,构建“节能高效化、绿色环保化、数字智能化、高端现代化”的产业发展体系,推动产品从单一设备向成套解决方案升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积极应对传统市场需求持续疲软、行业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主导产品销售价格下行等多重挑战,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经营管理,推进科技创新,推动生产经营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794.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476.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临-01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765,977.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947,961,068.37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临-017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
高级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60%。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浮动发放;试行递延支付。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是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根据公司制度发放。
四、薪酬标准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薪酬标准确定及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个人所得税;
2.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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