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921,523.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4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48,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9,872,7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体现2025年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9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45万股。
●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人,可行权数量为16.05万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和行权。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4、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6.8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76元/股调整为34.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6、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000,000股增加至116,4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7、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83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21元/股调整为3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8、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3.81元/股调整为33.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9、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0、2026年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415,000股增加至116,45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11、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安排如下: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1月9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锁定/等待期将于2026年4月8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综上所属,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2.45万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16.05万份,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为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9日
2、解除限售数量:12.45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23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9日
2、行权数量:16.05万份
3、行权人数:34人
4、行权价格:33.21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上表仅包含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3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45万股;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34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16.05万份。本次解除限售及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解除限售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公司相关解除限售安排/行权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1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乃达”)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56元,共计募集资金59,62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4,758.00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866.00万元,已由中泰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97.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4]20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保荐人中泰证券于2024年6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人中泰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山支行于2024年8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人中泰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24年8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与保荐人中泰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沿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无锡锡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13,384.75万元(包含利息、理财收益)转移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后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待注销。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097.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18.6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4-004)。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9,000万元(含2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和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5-072)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80)。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节余募集资金5,530.45万元,包含未使用募集资金5,406.49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历年理财与利息收入金额。
注2: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9,628.9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以及已被置换尚未转出金额,最终金额以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业务规划布局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同意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25)。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将“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安乃达智能制造项目”。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5-07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工作。2025年7月14日,因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未公告便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保荐人己督促公司完善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后续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过程中买入、赎回理财产品,公司均已按规则披露进展公告。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后附的安乃达《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乃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访谈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对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执行函证程序;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查阅了公司《管理制度》《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除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未公告便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问题(后续已整改)之外,安乃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9,628.9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以及已被置换尚未转出金额,最终金额以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4,000.02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0.02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附表2: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9,628.9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以及已被置换尚未转出金额,最终金额以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7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
至2026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27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31027576
传真:021-31371817
联系人:李进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14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铝等原材料品种
(2)交易工具:期货
(3)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5、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内部控制响应不及时影响决策效率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安乃达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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