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0,753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0%,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336,406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64,347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9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753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0%,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122人,可申请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336,406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90人,可申请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64,347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8.52万股,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925.8862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123.6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9.28%;预留14.8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0.72%,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20%。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0.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0.43%,未设置预留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137.9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9.57%,首次授予123.07万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9.23%;预留14.85万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0.77%。
(3)授予价格(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00元/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00元/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00元/股。
(4)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及数量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中国台湾地区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及数量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中国台湾地区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6)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实施。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N)。
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龙迅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3,443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8)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7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
(10)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鉴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公司实施了2023年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相应进行了调整。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753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22名激励对象归属336,406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90名激励对象归属64,34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89名激励对象归属400,753股限制性股票。
苏进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29日,因此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1月28日届满,已于2026年1月29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月27日,因此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1月26日届满,已于2026年1月2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122名激励对象归属336,406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90名激励对象归属64,34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89名激励对象归属400,753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及自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89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毛利率为54.17%,2025年营业收入为56,820.37万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75.83%,达到公司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50.56%;同时,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因此,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7,485股进行作废。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中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35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毛利率为54.17%,2025年营业收入为56,820.37万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75.83%,达到公司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50.56%;同时,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因此,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185股进行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48,670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122名激励对象归属336,406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90名激励对象归属64,34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89名激励对象归属400,753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1月29日;预留授予日:2025年1月27日
(二)归属数量:400,753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36,406股,预留授予部分64,347股。
(三)归属人数:189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22人,预留授予部分90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35.27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价格:41.86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注:1.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为经过2023年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数量。
3.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注:1.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为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数量。
3.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12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9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22名激励对象归属336,406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90名激励对象归属64,34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89名激励对象归属400,753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龙迅股份已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截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1.47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08.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020,020.9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0,987.25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2,030,220.5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2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除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于2023年10月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另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2,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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