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6-27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离任、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付海亮先生分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董事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邓新华先生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覃继伟先生、付海亮先生自2020年4月起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26年4月起任期将连任届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两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离任后,邓新华先生、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义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研究院首席顾问。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无有关辞任的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邓新华先生和李义涛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而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人数的1/3,同时将导致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生效前,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义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600股,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赵鹏飞先生、张红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前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在赵鹏飞先生、张红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当选为独立董事后,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鹏飞先生:男,1968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1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会本科专业,获学士学位,2005年获浙江大学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9年9月,任教于杭州煤炭学校;1999年9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现任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担任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鹏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鹏飞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鹏飞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赵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张红先生:男,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200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9年6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主任。
张红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红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红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张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18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9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6-19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6-20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6-21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2025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6-22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6-23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2026-24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31.8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量续贷额度为24.80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7.00亿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同意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审议范围内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编制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6-25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临2026-26号)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推选赵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推选张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前提下,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部分董事离任、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临2026-27号)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同意制定《市值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东阳光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十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2026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报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确认,相关委员在对其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津贴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除兼任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胡来文、张光芒、王文钧回避了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6-28号)以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6-29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6-22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及2025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的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涉及被担保对象不超过33家,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57亿元;2025年第四季度新增担保金额合计293,384.79万元,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210,286.0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26,639.7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如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的情况下,则公司需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审议程序: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参控股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30.5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注] 担保方式包括由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由其控股股东提供全额担保后公司以所持股权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
上述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按照有关规定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进行调剂使用。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乌兰察布东阳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六、 2025年第四季度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和2025年5月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6.5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97,852.73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0.1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6-23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财务成本。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 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做好相关的审批决策程序和日常管理工作。
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21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85万元,和上年保持一致。2026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20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为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阳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和《东阳光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
法定代表人:张寓帅
注册资本:109,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东方社区深南大道9017号东方花园E-25整套
成立时间:1997年1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洛伟
注册资本:118,10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长江药业”)
法定代表人:唐新发
注册资本:87,996.7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宜都市滨江路38号
成立时间:2001年8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东阳光长江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法定代表人:王文俊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东阳光工业园药厂研发中心101室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韶关山城水都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关联方自备电厂提供电力、蒸汽;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加工、租赁等服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向关联方转售电力、蒸汽等;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物流、加工、租赁等服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等;关联方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工程及小额维修服务等。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电价基于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省发改委2022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鄂发改能源【2021】409号)文件确定;提供蒸汽根据宜都市物价局的文件批复确定价格。委托及受托加工定价按照完全成本加成方式进行合理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按照生产成本及包装运输成本加成合理管理费用的加成方式进行定价。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以及提供服务及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时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参比区域内同期同类型产品、服务的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完全成本加成方式合理定价。工程项目相关定价据工程设计图纸以及相关工程变更计算相关工程量,并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价格信息及人工调整为计算依据计算工程费用,并采取招投标方式最终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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